镇江润州区市场监管局设计图片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售楼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售楼处的沙盘模型与实际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基于其他因素,难以支撑原方案中某商业体规模,对原方案的建筑平面平面设计布局等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许可变更,变更后未及时对相关的宣传进行更新。
润州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润州区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结合《行政处润州区罚我来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我来法减轻处罚,责令停止虚假宣传,处罚款人民币设计伍万元整。另外,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内容平面违反了《广告法》相关内容,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综上,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和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合计贰平面拾伍万元(250000元)。
本案中,当事人在变更规划后仍用原规划方案对外宣传平面设计,侵害了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权利,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润设计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设计图片处罚,并依法及时答复投诉举报工作室的消费者,维工作室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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