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对于单位和职工来一般说,社保是必须缴纳的,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看到依法参加社保,也就是说不管单位是否与职工签一般订劳动合同,只要建自己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当月入职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及缴纳的时间不同,所以可能存在职工在当月几号前入住当月买社保,社保之后就下月买社保,当月的社保次月缴费的情况。
公司例如目前上海市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及缴纳等相关手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至26日,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每月26日前入社保职的员工,交当月就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交用,但是如果是27日-31日入职的员工,那么就需要等到下月五号后才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另外还有部分单位会怎样与职工协商,让职工签署放弃社保协议,然自己公司后以工资几号怎样的形式补几号助社看到保费用,这种情况也是不合法的,大家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几百块钱的利益就自愿放弃社保,毕竟一旦生病住院,若没有社保的保障,那么所花费的就不是眼前的几百块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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