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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自然灾害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申报、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的,应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前扣除。


二、增值税优惠


1.在自然灾害中,受损商品等的进项税额无需做进项转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个人所得税此,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其他税种优惠


1.经有关部门鉴申报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温馨提示:具体减免税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请向当自然灾害地税务局咨询。


同时税法规定,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比如河南省,对于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陕西省,对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连续两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山西省,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灾害发生年度起两年内取得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90%,但减征税额每户累计不超过30000元。


福建省,对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报,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根据其实际损失程度予以计算,自遭受自然灾害当年起,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 12000元的限额减免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等等……..


当然各省市的具体减免规定需要向当地税务局咨询。


补充提醒:


当暴雨洪灾来袭如何应对?


①寻找稳固的高地,避免盲目撤离。


②不要进入地下室、地铁、隧道等危险区域,也不要靠近树、电线杆和广告牌。


③下雨时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儿,必须出门时不要使用公共交个人所得税通设施也不要开车。


雨后一定会是彩虹,愿所有正在经历这场暴如何风雨的人们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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