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民提问
我想开办一家药店,请问开办前需要哪些申请流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
根据《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要求,开办药店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药品零售单体店)向所属区新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纸质),连锁门店向市局受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纸质),同时提出网上申请,提交申报资料。
二、区(县)局负责对单体店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上报市局受理中心,同时上报纸质申报资料。
三、受理中心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资料合一,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发放受理通知书并于当日报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四、受理通知药店书下发后,区(县)局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单体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勘乌鲁木齐验工作,并在网上上报布局审核记录表,安监处人员审核后,安监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时对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要使用工商部门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进行审核,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同意筹建书。
五、申请人完成筹建,向我局提交以下验收药店资料(纸质及电子版)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2)人员花名册、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3)验收申请、自查报告(对照验收标准);
(4)数字药监信息平台对接证明。
区(县)局安排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单体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验收,并打印验收报告,同时进行公示两证。公示期满上报市局安监处,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局长审批。
六、经局领导审批后两证,受理中心负责打印、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建档。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第一阶段
1、药品工商局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乌鲁木齐市食品审批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下乌鲁木齐载模板);
2、企业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3、质量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或职称件、无兼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营中药饮新疆片,至少一个质量工商局负责人为中药师合一);
4、质量负责人聘书(签字、手印)、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拟设营业场所的平面图、地理位置图、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6、人员花名册、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2)第二阶段
8、房屋租赁合同(工商局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
(3)第三阶段
9、核查表(数字药监对接情况);
10、验收申请、自查报告(对照验收标准);
1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范本)一份。
法定时限:自收到验收申请30个工作日内
许可收费:无
承办处室:受理中心 药品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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