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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灭火器年检招标(北京工商大学保安招标)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工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工商大学2019年便携式模拟灭火实训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工商大学201灭火器9年便携式模拟灭火实训仪采购


1910-HXTC-IG1343


项目联系电话:010-52837446,010-639896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和33号


联系方式:010-68984323 华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银英、刘京 010-52837446,010-6398960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保安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产品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项目预算(万元)


1


20.4


便携式模拟灭火实训仪


仿真灭招标火器采用声光电技术全面仿真5公斤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步骤,安工商全环保无污染。


3



20.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灭火器动中没有年检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年检条件。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6.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大学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4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北京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北京、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6.8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0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4 万元(人民币)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招工商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六、开标地点:


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西校区综合楼二层西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靠近航天桥的校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其他:


14.1投标人不得拆包投标。


1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保安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大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14.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银英、刘京 电 话:010-52837446,010-63989602 传 真:010-6396855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招标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邮政编码:100038


项目负责人:周洁琼、刘京、黄喆


16、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西客站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321100100100201050


1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9、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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