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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简述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公司法》仅在第十四条做了规定,简洁明了:“公司可公司和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分公司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当某家公司和第三方合作设立新的公司时,因为有清晰的该新公司不能完全由自己控制的感性认识,通常都能认识到双方合作设立的是子公司。但是,如果一家公司全资设立子公司,那分么对于设立的到底是子公司还是与分公司,或者应该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就没有那么清晰的理解啦。我们分今天就来简单解释下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别,以便于企业公司和经营者更好的选择。



一、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的子公司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有独立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并任命董监高,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就是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母公司向当地市简述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有经营范围,但没有注册资本、不需要设立董监高,只需要登记一名负责人,分公司名称为某某公司分公司。



二、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只要母公司已在其认缴范围内完成出资,且母子公司不存在财务混同情况,子公司应独立承担公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母公司通过股东决定影响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名称、公字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可以自己名义独立开展业与务活动,但只能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字,且总公司相关人员可以直接控制分公司财产、业务、人事等部门。





三、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简述担责任。但是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子公司的,应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子公司司因不是独立法人主体,其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分公司司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分公司对外的欠债,债权区别人可以同时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殷慧娟 资深律师


殷慧娟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法律硕士,具备10年法律执业经验,具有法律和财务双重专业背区别景。


曾担任某上市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在公司收购兼并、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和企业投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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