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香港41类商标(41类商标详细说明)







香港由于历史原因,承袭了西方的法律体系。加之其自由港身份,使得香港能够紧跟世界法律发展的步伐,其中就包括商标保护相关法律条款。虽然香港并未签署马德里条约,但得益于香港与众多国家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在香港注册的商标仍能受到国际保护。而香港商标保护的类别主要分41类为45个大类,包含商品及服务两大体系,分别为:


1、商品


1.用于工作、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黏合剂。


2.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3.洗衣用漂白剂及其它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牙粉。


4.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黏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和灯芯。


5.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6.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商标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五金制品,小件五金用品;金属。


7.机器和机床;电动机和发动机(供陆上车辆用者除外);机器连接和传动组件(供陆上车辆用者除外);农业工具,孵化器。


8.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餐具;佩刀,剃刀。


9.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 (监督)、救护(营救) 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 自动售货器和投币激活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器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10.外科、医学、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11.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及卫生用途的装置。


12.车辆;陆上、空中、水上或水里用运载器。


13.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焰火。


14.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 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15.乐器。


16.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黏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 家俱除外), 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17.橡胶、古塔波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由这些原材料制成但不属别类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喉管。


18.皮革及人造皮革,以及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动物皮、兽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马具和鞍具。


19.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石油沥青、地沥青及焦油香港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20.家具,玻璃镜子,镜框;由木、软木、苇、藤与竹、柳条、角、骨、 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或说明这些材料的代用品制成或由塑料制成的物品(不属别类者) 。


21.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等); 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22.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者);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者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23.纺织用纱、线。


24.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41类

25.服装、鞋、帽。


26.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 钮扣、领扣、扣针及针;假花。


27.地毯、草垫、席类、油毡及其它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28.娱乐品及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29.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30.咖啡、说明茶、可可、糖、米、木薯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浓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酱油(调味品);香料;饮用冰。


31.农详细业、园艺及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香港谷物;活的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32.啤酒;矿泉水和充气水以及其它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 糖浆及其它供饮料用的制剂。


33.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


34.烟草,烟具,火柴。




2、服务商标


35.广告;商业管理;商业行政;办公室职能。


36.保详细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37.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38.电讯。


39.运输;货物包装及贮存;旅游安排。


40.物料处理。


41.教育;提供训练;娱乐;体育及文娱活动。


42.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商标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 算器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43.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44.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 林业服务。


45.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 身安全的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