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实施境外旅贸易公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始于2015年,经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审核备案,重庆市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至此,我国共有重庆23个省区市相继实施该政策。重庆江北机场海关旅检科长王伟介绍,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贸易公司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规定,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外贸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步骤件的个人物品。境外旅客流程在政策实施地区购买物品,可按规企业定申请增步骤值税退税。 2月28日,重庆市国税局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境外旅客办理退税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并公布了第一批我市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经海关验核,对旅客交验的退税物企业品与申请单所列相符的,海关在申请单上确认签章,并交由旅客凭以出口退税办理退税手续;对旅客交验物品的数量与申请单所列数量不符的,海关以交验物品的数量进行确认签章,并交由旅客凭以办理退税手外贸续。
重庆海关特别提醒,有下申报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签章手续:出境旅客交验物品的名称与申请单所列物品不符重庆的;申请单所列购物人员信息与出境旅客流程信息不符的;以及其他不符合离境退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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