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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吗(湖南代理记账协议范本)

通过冒充银行员工,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只有中专文化的窦某以需要完成存款业绩等为由,骗取50余人共34.87亿元。


3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范本。


判决书显口头示,出生于1985年的北京人窦某,虽然只有中专文化,但在2015年至2017年间,冒充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客户经理,以湖南需要完成存款业绩等为由,采取给予高额返利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签订集资,先后骗取58名被害人共34.87亿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76亿元。


冒充杭州银行员工,自制假名片和奖状


据窦某供述,2013年9月,其与杭州银行房山支行支行长朱某口头协吗议,只要单笔拉够存款5000万元,存够一年,就可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随后,窦某委托亲属在杭州银行办理了一个公户,存入2000万元。但由于代理没有达到拉存款的要求,故未能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只在杭州银行实习了一个月左右,主要负责拉存款。


为了欺骗家人湖南,窦某办理了两张假的奖状。口头其中一张内容是杭州银行北京分行颁发的“2014年度优秀年轻干部奖”,没有盖公章;另一张内容是杭州银行北京分行颁发的“网点支行优秀业务经理”,加盖了假章。


2014年底到2015年初,因家庭资金出现缺口,窦某虚构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客户经理的身份,以拉存款、投资理财、银行过桥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向多人骗取欠款,截至案发,窦某共造成57名被害人损失4.76亿元。


据杭州银行北京房山支行行长朱某的证言,2013年他经人介绍认识窦某,当时窦某想来杭州银行房山支行上班,因其学历条件不符合他没有同意。房山支行没给过窦某办公场所,窦某的名片和奖状和该行印制的样式不一样,该行也没有业务经理的岗位。


据被害人蔡某证言,窦某多次向他借钱,每次都有利息。2016年10月,窦某说他给杭州银行拉存款,并吗承诺给好处费,他就存了大概900万元。此后一年中,窦某多次找他,他陆续向窦某等人的账户存钱,窦某按时返利。2017年11月,窦某借用蔡某弟弟博宏祥远商贸公司的账户、公章,把公司信协议息也变协议成窦某。12月5日,窦某说账户被封,让蔡某把钱转到嘉萱商贸公司的公户上,蔡某当天向此账户存了450万元,向窦某提供的另一个账户存了2500万元,当天窦某就联系不上了。前后统计下来,蔡某被骗去6824.79万元,其朋友梁某被骗去3925.4559万元,二人共亏损超过1亿元。


窦某所骗取的款项,绝大部分被其用于还本付息,另有部分被用于维护与投资人关系或个人挥霍使用代理。


为了维护和投资人的关系,窦某把骗到的钱用于安排国内外旅游、赠送电子产品。


根据证人杨某证言,窦某自称是银行客户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11月间,仅通过一家旅行社范本,窦某便安排自己和客户国内外旅游上百次之多,人均消费达1万元左右。在该旅行社,窦某一共支付了1071万余元。


根据证人黄某证言,窦某前后共计花费34可以万元在他的店里购买海鲜,因采取记账方式,还欠该海鲜店14万余元货款。


另据证人证言,窦某还大量购买手机、电脑、耳机等电子产品,自称用于 “杭州银行拉存款答谢客户”。窦某本人也承认,其购买过将近500万元的苹果手机,送给投资人。


此外,据窦某供述,她自己还花掉了大约300万元,包括吃喝玩、带着家人出国旅游、买包签订等。窦某还表示,其因欠投资人款项,曾为投资人付款170多元在海南买房,花40多万购买路虎车。


犯非法集资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7年12月9日,因无力偿还欠款,窦某向公安机关投案。2019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窦某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称,窦某主观恶性可以不大,系初犯、偶犯;虽持续融资两年,但无任何收益,未挥霍融资款,偿还投资人本金及利息3900多万元,有悔罪情节。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持续两年的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窦某自始至终均不具备清偿能力,其利用被害人对其虚构的银行工作人员身份的信任,或利用被害人想要获得高额利息的心理,骗取被害人钱款。虽偿还投资人部分本金及利息,但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资金链不断裂,并非有悔罪情节。窦某在明知其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前提下,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被害人巨额损失,足以证明其主观恶性。


同时,对于窦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表示,窦某诈骗金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巨额记账经济损失,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记账一审判决窦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继续追缴窦某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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