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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工商注册查询网(珠海工商局咨询电话)

南都珠中江《查房》栏目系列(1)


南都讯 4月份购房并缴纳了全款,如今近5个月过去,开发商仍未办理网签,而且购房者发现,自己的购房款竟被打入了非购房预收款监管账户。日前,珠海高新宝龙城广场的购房者向南都投诉了自己的购房经历。购房者林先生表示,从4月份购房至今,全款已经交给宝龙地产近5个月,房屋无法网签,也无购房发票,他质疑,宝龙地产违规可能涉嫌挪用了他的购房款。对此,珠海高新宝龙城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在处理,不方便回应。


宝龙城官方效果查询网图。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显示为草签合同


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监查询网管平台显示林先生所购房产状态为“待售”。


监珠海管账户为兴业银行,而林先生被要求将购房款打入工商银行账户。


住建局:不得将预售资金存入非监管账户


记者咨询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的《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广东省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工商注册人按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资咨询电话金。


《办法》第八条也规定,购房人应当根据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工商局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直接存工商局入监管账户。在商品房预售交易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咨询电话业不得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非监管账户。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珠海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缴存、使用预售资金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逾期仍不改正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可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所有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工商注册公示,并记入珠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在购房中,你是否遭遇了诸多问题呢?


对于楼市调查,南都《查房》栏目也将持续追踪。


采写:珠中江产经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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