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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异地核定征收个税多交(异地建筑个人所得税)

问:我们公司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核定,项目个人所得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已在公司所在地申报个税,项目所在是否还需核定征收个税?


答:按照《国家税务个人所得税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建筑国家税多交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建筑业52号)核定相关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建筑业、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个税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个税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异多交地施工项目管理征收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在公司所在地申报而没有在项目所在申报,可异地能会被按合同价款核定征收个税。建建筑议企业及异地时和施工地税务机关沟通,尽量按照52号公告的方法纳征收税,以避免重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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