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私车公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私车公用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租用员工车辆用于日常经营所需,车辆产生的哪些费用可以报销入成本?维修费和保险如在合同列明是否可以入成本?


答: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公用!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起征点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私车号)第八起征点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因此,单位支付的租金可以按个人所得税上述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除实际支付的租金外,如何判断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支出”、“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与个人签订汽车租赁协议;


2.协议约定的租金价格应与市场平均价格持平,租金收入不能明显偏低(企业无租使用个人汽车的不符合该条件);


3.向个人支付汽车租金的单位应按“公用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4.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等各项费用支出所取得的票据应与签订租赁协议中的汽车牌号一致;


5. 单位支付租金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6.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租赁期内使用汽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等费用支个人所得税出准许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财务工作除了必要的耐心和细心


最重要的是职责明确,流程清晰


近乎完美的公司财务流程手册


限量500份,先到先得!


私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