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深圳研发资助标准和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条件)



(一)深圳标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政策


1.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后,市财政予以最高300万元经资助费和资助。


2.市工费加程条件技术中心运行:对已认定的市工程技术中心和及已纳入市级计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序列的工程技术中心进行定期评估扣除,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对评估结果优秀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评估结果良好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用于下一评估周期内提升发展。对评估结果为合格的,不提供财政经费支持。对验收不通过或标准评估,整改后结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及相关处分。


(二)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1.应当是在深圳费加市(条件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2.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加计入,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2年每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计


4.近2年获得授权或者登记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研发物新品种研发)总计不少于15项(其中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者植物新品种总计不少于7项);深圳


5.申请认定资助的市工程技术中心应当加计配备管理的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拥有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的不少于10人(具政策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不少于3人);


6.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发专门用房面积500平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政策、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的(深圳不包括生产用设备),扣除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原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类工程中心相应的原值不低于400万元);


7.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8.组建市工程技术中心的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