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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企业和二人以上企业(自然人独资)

自然人

在决策方面的确是个人独资公司决策效率高独资,然而其他方面从经营风险、债务隔离角度来分析还是多人公司比较有优势。


首先经营风险分散了,多人持股,每个人按照持比例分担风险,大家合伙经营公司,众人拾柴火焰高。每个二人以上人有个人长处,大家优势和资源共享,更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


再次就是债务隔离,有限公二人司最大的好处就是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即便是在资不抵债破产的情况下,股东也独资仅仅承担出资额内的独资企业债务。而一人有限独资企业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除证明公司独立运营不存在个人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基于中国个人独资公司以上现状,现在基本上都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企业人很难证明财产不混同,大多数老板都是资金走个人账户为了避税。其实这有很大的风险,不到起不到避税的目的,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涉及公司财产混同和,让企业自己全部财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多人公司由于多个股东,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互相之间可以相自然人互监督,相互督促。依据公司法不需要再次证明财产独立,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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