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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让员工并发票来领工资避税(公司让员工每月提供固定发票)

一提到税收,很多企业和职工都为之头痛,因为每个月双方都需要每月都需要五险一金,且随着职工的工资越高,税负就越重,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最高可达45%!


工资避税是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的一种常规避税手段,根据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列举6类个税违规手段,请自查,一旦被查出提供,必定受罚。


请警惕这5种避税方式!

1、虚开发票抵扣


2、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


3、补贴不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会把饭补、话补、房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没有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


4、大量员来工零申报


强调一个比例问题,一个企业如果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的明显偏低固定的话,已经属于高风险企业,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5、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很多属于劳务所得进行纳税避税申报,但却按照工资进行申报!尤其是营改增之后劳务公司、固定建筑企业等需要高度重视。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不是全职员工是不可以工资申报个税!



员工




税务稽查

随着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来税务稽查”全面展开。今后,你的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税务监控之下!


1、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


金税三期是一个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公司节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依托于互联网,集合大数据评估、云计算功能的“智能税收系统” ,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并账户和应纳税额等几个纬度来判断企业的税务问题。


金税三期系统还将依靠第三方力量——金融管理、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来查税。


2、一员工人一税号,找人替发工资行不通!


现在企业是一个税号终身不变,以后个人也一样,金税三期,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唯一且都联网!同样对替收工资的人来说也有风险。


3、不规范的工资申报情形


纳税申报工资低发票于实发工资,隐瞒个人所得税;非本单位人员,乱拉人头申报工资,虚增企业费用,逃避企业所得税。


4、现金交易会发生巨大变化


税收征管法将进一步修订,未来会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这些都将促进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提供,社会综合配套条件领工资会一步步完善。





个税工资薪金的17个风险点

风险1:查核企业以组织工作考察、研讨会、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是否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企业雇员应税所得,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2: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向企业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是否与职工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3:查核企业出资金为企业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4: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种形式或各种明目支付给企业内部员工的,除免税外,是否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等其他不得免税的费用。


风险5:查核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单位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是否按避税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6:查核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除每月外籍个人以实领工资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外,是否按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7:查核企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8:查核企业向员工支付误餐补助,是否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的支付误餐费,否则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9:查核企业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0:查核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的,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1:查核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发票得税。


风险12:查核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让,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风险13:查核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有无将应并入征税的补单位贴、津贴,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税法规定的免税补贴、津贴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让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风险14:查核企业利用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从下属机构经费项目中列支的上级内员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并目,是否足额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5公司:查核企业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6:查核企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是否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7:查核企业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发放交通补贴(如油费)、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是否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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