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怎么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填提下,最多只申报表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经营所。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的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填写!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所得税度申报”的办理指引经营,快一起来看看吧!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指南
个人所得税一、申请条件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填写税年度纳税申报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纳税申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 15 经营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 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
二、申请材料
三、申报表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纳税自然人电子经营所税务局(WEB端)。
2.选择【我要办税】→【经营所得(A表)】,进入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
3.录入计税信息,填写捐赠项目信息。
4.录入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填5.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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