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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联想的改制不是柳传志等对国有企业的“巧取豪夺”?

在我个人看来,很多网友对柳传志的讨伐和讨厌,原因只有两个:

第一,因为大多数网友的朴素爱国精神和意识。

第二,因为被一些人包装的谣言所蒙蔽。谣言里面核心的也是两个方面:一是柳传不爱国,甚至卖国;一是柳传志"巧取豪夺国有资产。

关于爱国的话题,我们回头再写篇文章。这里我们主要探讨一下柳传志是否"巧取豪夺"了国有资产,把好端端的一个国有100%控股的企业,变成了中科院占股只有三分之一的企业。

关于这个话题,我看网上各种视频文章也不少,但是在笔者看来大家都没有抓住根本。讨论这个话题,在我看来核心要搞明白的是:

是柳传志因为想要入股和控制联想,所以国有股份才退出;还是因为国有股份退出是既定的政策和要求,柳传志等联想创始员工就顺势而为入股。

如果前者是主要因素,那么就是典型的巧取豪夺;如果后者是主要背景,那么网络上攻击柳传志等"巧取豪夺"、"侵占国有资产"的谣言是不是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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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倪光南传》里讲到一个联想创立的背景:

1984年因为中科院计算机所长期肩负着为军事项目所需的"大型计算机"保驾护航的任务,所以计算机所当时有科研人员1000余人,工人500余人。

但是随着军事相关项目的结束,国家又提倡让军队"忍一忍",计算机所的相关经费就没有了,导致计算机所的财务状况越来越差。而当时又传国务院马上要颁布《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把计算机列为应用科学,拟在五年内全部取消财政拨款。

于是时任所长的曾茂朝才下定决心,创办了"联想"的前身"计算机所公司"。

后来的历史事实就是:1985年就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

  1. 当前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运行机制方面要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动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使科学技术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
  2. 在组织结构方面,要改变过多的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教育、生产脱节,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大力加强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环节,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并使各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形成合理的纵深配置。
  3. 人事制度方面,要克服“左”的影响,扭转对科学技术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的局面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命名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地、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根据这个《决定》正如曾茂朝等人担心的,计算机是被列为应用科学的,计算机所已被迫走向了市场。这也是后来很有意思的,中科院把计算机交给联想托管了。不了解历史的人可能会匪夷所思。

道理很简单,国家的《决定》,就相当于"分家"。比如核工业,国家还养着;比如计算机所,国家决定不养了。现在给你一点房子和地,你要自力更生了。当然,这个体系是复杂的。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时国企改革的背景:

1984年国企改革迎来较为重要的一年。当年3月,《福建日报》刊登了福建国有骨干企业55位厂长的呼吁书《请给我们松绑》,要求国有企业进一步放权。

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进一步下放权力;当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

《决定》强调,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的义务的法人。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出现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股份制等多种搞活企业的多种经营方式。1984年,“承包国有企业第一人” 马胜利毛遂自荐承包石家庄造纸厂,使造纸厂迅速扭亏为盈,引发关注,承包经营责任制也逐渐推广开来。到1987年底,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有78%实行了承包制

02

"承包制"虽然短时间内带来了"辉煌",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接下来就出现,你把企业做好,政府接下来不再把企业承包给你的现象。那么,承包制在很大范围内就又成了"包下来捞钱"。

所以,国有企业大面积、系统性的亏损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治。我们可以引用一下已故的著名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经济学会原名誉会长)蒋学模先生当时的分析和观点:

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大面积亏损,根本性的原因在于 “所有者虚位"或“产权虚位”。全民资产的层层所有者代理人和最终的经营者能否克尽职费,主要取决于他们的党性,但靠党性并不能完全保证国有资产增值。可以在国有企业推行股份制试点,但是不能把股份制当作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调动各级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比较彻底的解决办法是对现有全民企业按其社会化程度,实行国有、省有、县有三级全民所有制形式,从根本上划分责权。这样做的好处是:

  • 既可使中央集中力量管好数量不多,但对国计民生关系十分重大的关键性企业,又可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 根据谁投资就归谁所有、归谁管理的原则,地方不能再伸手向国家争投资,只能挖据本身的潜力,"所有者虚位” 或“产权虚置” 的毛病将得到改善;
  • 各级地方政府的全民企业,可以使经济责任制的形式和责、权、利的各项规定,更切合各地的特点,更灵活地适应生产和经营的实际需要。

在这一背景下,根据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家加快了"政企分开"、"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步伐,并且特别强调了要对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

在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后,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对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出了重大部署,“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国企改革由此进入“抓大放小”的战略阶段。

1996年,联想第一次在国内的销售额上超过长城电脑,成为国内市场的第一,但是从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国家层面的定位上,都还是"小",而且不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国家要放下的。

在这一背景和政策指导下,柳传志等人才经中科院同意,拿到了35%的分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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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2002年4月,中国科学院出资成立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科控投)。同年12月,根据十六大报告的精神,中国科学院将对联想的股权等权益对应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国科控股联想控股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国科控股持有65%,联想控股职工持股会持有35%。

在这里顺便辟个谣,"张捷说1999年把倪光南开掉就是为了不给他股份",这是非常典型的谣言。柳传志等联想的创始员工,在当年能够提前3年预测国家的大政方针?如果当年倪光南不是在国家已有定论的背景下又连续告状四年多,把两弹元勋都告到了国务院,中科院会同意联想把倪光南开掉吗?

假如你在一个企业当业务一把手,在公司很有份量的二把手天天告你的状,你怎么开展工作?为什么是在1999年?因为被告里包含"两弹元勋"状纸到了副总理,必须等有一个结论了!

04

改革开放后,中科院及全国的分院,二级研究所等,创办的企业过千家,到1997还有832家,大部分亏损。随着破产、分流等到2003年下降到了394家。

2004年11月,发布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快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的决定》的文件,要求,从2005 年起,已连续5年以上亏损的院、所投资企业,必须抓紧推进股权社会化。原则上,2010年前,院、所持股比例降至 50%以下。

凡已连续3年及以上亏损且扭亏无望或资不抵债的院、所投资企业,将可能出让所持全部股权或解散企业。

而研究所应主要以科技成果形成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设立公司,将不能再以国家财政资金,上级补助收人等资产出资。中科院将积极引入民资、外资,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并以此实现院国企业股权减持。

到2008 年底,中科院院、所两级下属85%以上符合社会化改革条件的企业,中科院的持股比例将降至50%以下。

在中科院此政策的指导下,2009年终于对联想做了全面股改。

2009年10月,国科控股将其所持联想控股29%的股权转让给泛海集团。2010年12月,北京联持志远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联想职工持股会签订协议,约定由联持志远吸收合并联想控股职工持股会。2011年12月20日,泛海集团以协议方式将9.6%的股权转让给柳传志、朱立南陈绍鹏、唐旭东、宁旻等五位联想高管,联持志远通过协议方式分别向泛海集团和联想外部自然人黄少康转让9.5%和1.5%股权。

关于"联持志远"大家完全可以把他理解为原来的"职工持股会",背后是联想创始员工(基本已退休),只差一人——倪光南。退休的曾茂朝的股份也体现在"联持志远"。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两个问题:

  1. 曾茂朝的夫人胡锡兰女士当然有资格拿到原始股,因为他是联想的创始员工,只要是创始员工都拿到了。除了倪光南无一例外。关于胡锡兰在联想最后通讯系统事业部总经理,我觉得没必要强调。大家也不必去怀疑这里面是不是因为有裙带关系,所以做了领导,这个是经得起调查的。那个年代,夫妻在一个单位是常态。
  2. 泛海提前转让股份并不违法。因为五年的约定本身是泛海与联想和中科院,经联想、中科院同意,并报备"港交所"公告,这无违法可言。
  3. 在这里特别强调,这不是什么秘密,这是常识。至于为什么一些顶着"专家"、"教授"头衔的人,为什么会不懂常识,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问一问,或去挖掘一下。大家也可以去问问这教授是哪个大学的教授?这专家是哪一方面的专家?有什么学术贡献?

2011年6月,联想控股主要的子公司联想集团总裁杨元庆出资31.5亿港元,增持8%联想集团股份。

在这里特别要敲一下黑板:即使是杨元庆在"联想控股"都没有享受到优待,即使是柳传志,在联想集团也没有股份!

通过对联想股改历史的梳理,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柳传志等个人能拿到股份,联想之所以从国有全资控股迭代为当下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最根本的原因和背景是国家对待国有企业改制的认知的加深和政策的优化!而不是什么个人的"巧取豪夺"!

2019年10月31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通知,我们国有企业的混改从未停止。

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2019年12月3日,格力完成股改!以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管理团队也拿到了相应的股份。

而在当年,创立科龙的潘宁团队没有拿到股份,当地政府宁可把企业股份卖给港商、外商,最终导致了潘宁的愤然而去,科龙倒闭;当年的李经纬团队出高价买健力宝的股份,当地政府宁可低价卖产给别人都不给李经纬团队,其结果国人皆知。感兴趣的小朋友可以看我的《从“科龙兴衰”,看“联想柳传志”为什么不回应相关质疑》和《李经纬与柳传志,健力宝是失败的联想吗?》两篇文章。

我在《“幸存者”柳传志,是否还能“幸运”?》一文的最后就曾写到:

原来,并不是柳传志有多可恶,也不是联想得罪了谁,只是因为柳传志和联想是四十年来改革开放的一面没有倒下的企业家和企业的旗帜,那就必须把他弄臭、打倒,才能给自己的"开倒车"、"再回首"打开一个缺口,找到一个理由!

当下有一些人在制造"改革开放前更好的舆论",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够更理性地看待关于联想的很多问题,而不是被裹挟和利用!

以上仅供参考,请慎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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