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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收扶持政策 国税总局税收优惠政策

福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福建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所得优惠政策税税率0.5%-2.1%,增值税3%或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0.5%-3.16%。


拿某福建的软件服务企业来说,有450万的业务总局,取不到成本发票,就可扶持以选择福建的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政策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来解决


该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


增值税: 450/1.01*1%=4.46万


附加税: 4.46*6%=0.2676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 450*10%*30%-4.05国税=9.45万


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以及分红个税


税收总额:4.46 0.2676 9.45=14.17万


税收负担率:14.17/450=3.15%



二、有限公司税收扶持奖励


福建园区对于入驻的有限公司,会在其地方留存部分的基础上进行高额比例返还扶持,返还比例高至70%-90%!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能享受地方留税收存的70%-90%返还!


2.园区的税收奖励是按月兑现,当月缴税,次月奖励。


3.纳税大户,一事可以一议!


三、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最快速合理合规解决企业成本发票欠缺问题,并且园区会出具完税福建省证明,综合税率也仅在2.5%-3%左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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