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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土地管理法大修,农地入市农民谁该笑来谁要哭?

农地圈了解到,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在国土资源部征求意见的工作已经结束,征求意见期间262人次共提出修改意见840条,其中这些意见反馈到土地管理法中的有18处。

对于市场早已期盼的农地入市,究竟有哪些写入新版法律了呢?在农地入市的改革中,哪些农民是受益者?哪些农民只能靠边看?

一、农地入市试点都试了点什么?

据农地圈了解,农地入市改革试点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主体、入市范围和途径,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扩大使用权能,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五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翻译成人话就是试点试了5方面的内容:谁的地这次可以入市?哪些地可以入市和怎么入市?在哪个市场入及如何管理、入市农地如何赋权、入地的受益如何分配这五方面。

二、农地入市打破国有土地入市的垄断!

农地圈注意到,新版土地管理法直接删除了原来的第43条,该条的具体为“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新版土地管理法删除禁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款,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扫清了法律障碍意义重大,这就是说,以后农村土地也可以和国有土地一样同地同权、统一入市了,过往通过政策压制农民土地价值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三、继续给农村土地赋权,坐实农村土地的财产权!

同时,新版土地管理法直接删除了原来的第63条,删除的内容为: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新版土地管理法删除这一条款的同时,还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及转让、出租、抵押的权能,这一修改为落实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也将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权在法律的层面上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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