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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善意第三方答辩状(离婚答辩状)

被点名单位: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近日,有市民报料称,在深圳龙岗爱联,出现了一件怪事:一个房子,出现了两本房产证,两个产权证号,分属不同的产权人。而这件事,就发生在其身上。其面临产权争议问题,请求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无效登记,但两年多了尚无结果。对此,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应,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市民投诉


遭遇怪事,一房二主且两本房产证都是真的


近日,两位市民麦先生、张女士报料称,他们遭遇了“一房二主且两本房产证都是真的”的怪事。


麦先生称,2013年,其借钱给一位杨先生,杨先生将名下位于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东森花园的一栋抵押给了自己。同一年,张女士也借钱给这位杨先生。杨先生用名下位于的东森花园三栋房产作抵押。


据张女士介绍,抵押前,他们都实地查看了拟抵押的房产,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签署了抵押借款合同。后来杨先生违约,无法还款。经过诉讼和法院判决,2019年1月法院执行抵押房屋拍卖程序。这时,抵押的房屋冒出了其他的“屋主”,而且就住在房子里面。他们也出示他们持有的房产证。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确认,这些房产证也已登记备案,即也是真证。“至此,我们才发现,杨先生抵押的四栋房屋,都存在‘一房两证’问题,引发产权争议。”张女士说。


麦先生和张女士表示,当时之所以放心借款给杨先生,是因为查到杨先生的房产证是真的,也就是相信了“房产证”的公信力。当时也在该中心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了抵押借款合同。如今遇到这样的局面,是被“房产证”所坑。


“同样一个房子,出现两本房产证,两个产权证号,分属不同的产权人。这种情况不应该发生。如今确实出现,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查清事实,纠正错误,撤销其中无效的证。”张女士表示。据张女士介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其反映的情况后,承认两本证都有登记备案,同时表示两本证都有效是不可能的,但是两年过去了,该部门仍不给出调查结果,也不予撤销无效登记。



部门回应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8月30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应:权利人已经向盐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案件正在一审,目前双方都在等法院判决,以判决结果为准。


另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给法院的行政答辩状提到“被答辩人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其起诉应予驳回”“答辩人核准被答辩人和杨XX于2013年10月18月申请的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已尽到合理审查的职责”。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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