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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抵扣和转出是什么意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关系)

一、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 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


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


等。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


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


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


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


项税额转出”。


案例:


1、公司购进10万元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0贷:银行存款 1170002、上述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借:应付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117000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


二、进项税额转入是指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甲公司2016年12月购入不动产用于职工食堂,该不动产购入时价格1000万,税额110万,2018年12月转做办公使用,假设不考虑残值。


1、取得时不得抵扣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10万元


2、2018年12月转做办公使用:


不动产净值:1110-1110万÷20×2=999万元


不动产净值率:999 ÷1110=90%


不动产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90%=99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4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9.6 万元


贷:固定资产 99万元


3、改变用途的次月抵扣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6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9.6 万元


说明:


(1)可抵扣进项税额


(2)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3)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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