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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税法的最新账务处理(开办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所得税清缴时如何调整)



  企业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2、企业筹建期间,对于与筹办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根据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且允许税前扣除。


  3、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照相关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4、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作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可得,企业生产经营之前发生的相关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损益。


  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开办费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做纳税调整。


  6、2008年1月1日开始,必须摒弃未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以前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五年税前扣除的做法。


  开办费的税务处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1、税收扣除额指的是按照税法规定允许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纳税调整额计算公式为纳税调整额=会计摊销额-税前扣除额,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调整所得额,如果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调减所得额。


  2、尚未扣除额是指允许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第一年尚未扣除额可以按照本年度纳税调整额填写,对于以后的年度的尚未扣除额,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以后年度的尚未扣除额=上期尚未扣除额-本年税前扣除额


  3、按照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开办费并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以新税法中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作为处理依据。但要注意一旦选定,不得改变。


  4、关于筹建期,批准筹建之日在实务上一般是选用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而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是指企业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收入)之日。


  开办费会计核算的内容都有哪些?


  开办费涉及的账务处理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工资、办公费等


  贷:银行存款


  2、按照企业会计制度:


  (1)发生当期: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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