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小规模纳税人收入相对较低, 生产经营不稳定,比如淡旺季,收入差别大。但是税收还得照常进行,那么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呢?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优惠是有政策的。
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改按季度申报之后,税负减轻了。
小李今年32岁,之前一直在深圳打工,他中学毕业,没有一技之长,毕业以后去了好几家企业,摸爬滚打,攒了一些钱和经验。
这两年,整体经济不太好,所在公司不景气,经常拖延发工资。家里还上有老,下有小的,等着他养活。
一咬牙,他辞职了。想自己趁年轻拼搏一把。几年前,他就梦想着能开个自己的小公司,现在可不就是机会么?
他回到湖南老家,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筹了一笔款,在家乡县城开了一家小型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虽然营业额不高但总体上稳定,每天早上起来,浑身是干劲,毕竟是给自己干嘛,也没退路。
起初,税务、消防等各种与机关打交道的业务,他不在行,很烧脑。慢慢的熟悉全流程后,公司业务的运营一步步走上正轨。
正逢假期时,小李的表哥从北京回乡,他表哥是北京某财税咨询公司的一位财税专家,闲聊期间,表哥得知表弟公司的税务情况,立刻拿出自己的专业优势,给表弟公司支了一招。
原来,小李公司虽然销售小、纳税量也较小,并且其业务主要集中在季末,其中3月、6月、9月、12月的收入较大,均超过15万,其他月份较小,不足15万。
这样的话,如果按月报税的话,小李每季度末的那个月,会上一笔税,虽然对中型企业来说,是毛毛雨,但对他这样的小企业来说,也算个不小的数目了。小李不懂,在此之前一直是按照月度报税的。
于是,表哥建议小李:
改变申报纳税期限,将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这样他每季度的收入不超过45万,正好可以免税。这样他每个季度就有几十万元的收入免税。
但要注意,小李一旦选了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个会计年度内就不能变啦,“一个会计年度”,是指1月至12月。
小李不解,问表哥,为啥是这样呢?
原来,在税收优惠政策中,有一种优惠是免税,对这部分应税收入采取不征税。
例如,在增值税中,2021年4月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规定了对月收入不超过15万元,按季不超过45万元的免税额。
只是一个很小的改变,小李每年就可以多获得几万元以上的收益,实在太高兴了,毕竟这年头赚钱不容易,省下的就是赚来的,来年可以用这笔省下来的资金扩大规模了。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指出: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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