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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预付款发票(建筑工程预付款增值税发票规定)




一、开具正式发票


如果购买方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即使商品尚未交付、销售尚未实现,但因为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所以需要缴纳税款。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条件达成,开具正式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开具收据或"不征税"发票


因是预付款,其商品尚未交付、销售尚未实现,可在开具发票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开具,税率一栏填写"不征税",待后续纳税义务发生后,再开具正常发票。这样开具的好处是暂不需支付税费,待纳税义务发生后,开具正式发票时一起缴纳税款即可。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如何编制相关账目的会计处理方法,小编用案例为大家演示一下开具"不征税"发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案例】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500台空调,每台售价5万元(不含税),合计价格为2500万元,合计价税为282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B公司向A公司预付30%款项,即847.5万元;A公司收到预付款即开始备货,并于30日内将约定的空调运送到B公司施工现场,移交给安装公司,B公司支付总价款的65%,即1836.25万元;剩余5%款项半年后支付,即141.25万元。经过协商,A公司给B公司开具"不征税"发票,则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款847.5万元,开具"不征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847.5


贷:预收账款--B公司847.5


2.按约定将空调送到B公司施工现场后,收到65%货款1836.25万元


借:银行存款1836.25


预收账款--B公司847.5


预收账款--B公司141.25


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5


3.按照约定半年后收到5%尾款141.25万元


借:银行存款141.25


贷:预收账款--B公司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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