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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开发地下空间(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地下空间作为城市重要的战略资源,是践行绿色发展、提升城市韧性、保障城市安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要载体。近日,《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草案)》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规划以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多线换乘(枢纽)站点为节点统筹地下空间片区发展,形成“一核、一网、六片”的空间结构,其中,中心城区为地下空间发展核心区。


广州地下空间适建性分区图


广州地下空间规划结构图


规划同时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应遵循分层利用、由浅入深的原则,可分为四层,浅层埋深 0-15米,次浅层埋深 15-30米,次深层埋深 30-50米,深层埋深>50米。规划期内以浅层和次浅层空间为重点开发区域,适当拓展次深层空间,深层空间(除局部桩基需要外)作为远景开发资源予以保护控制。局部地区因特殊需求经论证可适当加大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需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地下轨道交通设施方面,规划提出,构建功能完善、层级合理的一体化网络,推动各层级轨道网络竖向有序分层,加强地下轨道与其他地下线性设施走廊的复合利用,促进轨道交通场站与城市融合发展。


国铁、城际和高速地铁区间宜设置于次浅层,长大区间宜设置于次深层;站点宜设置于次浅层,多线换乘节点可设置于次深层。


普速和快速地铁区间宜设置于次浅层,地下空间资源富余的外围城区可考虑设置于浅层;站点宜设置于浅层,多线换乘节点可根据需要考虑设置于次浅层。


客车整备所、地铁车辆基地等地下附属设施宜布局于浅层。


邻避市政设施优先考虑地下建设


地下道路交通设施方面,规划提出,构建“集约、绿色、协调、高效”的地下道路交通体系,满足舒畅、舒适的高品质健康道路交通发展需求。地下道路:在城市景观要求较高、交通需求较大且用地紧张的重要交通走廊上,宜结合未来发展诉求,考虑以地下复合走廊的形式布设地下道路;在重点开发地区,宜考虑采用穿越道路和环路的形式布设地下道路,以提升交通容量和环境品质。竖向上宜布设在浅层或次浅层空间,条件受限时可考虑布设在次深层空间。


规划同时提出,中心城区及对环境景观要求严格的区域,邻避市政设施在满足设施功能布局和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宜优先考虑地下建设,其出地面部分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因地制宜开展地下削峰调蓄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排水和防涝能力,降低内涝风险。


规划四级城市地下商业与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市级商业与公共服务中心、区级商业与公共服务中心、片区级商业与公共服务中心及重要商业与公共服务节点。鼓励结合地铁站点与重点发展区域,在市级、区级和片区级商业与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地下商业与公共服务设施。提倡在存量地区通过将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娱乐设施、公益便民设施等地下化,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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