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科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工作组,部署推动疫情防控期间纳税服务相关工作。制定局内纳税服务应急工作方案,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抓手,以健全的机制保障各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组织相关科室编制、完善“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操作指南,确保网上办税途径畅通。结合充分研判办税形势,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等服务制度,做好窗口办税人员和专家团队工作轮换安排,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现场办税途径的应急保障作用,确保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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