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全体居民!
医保开始缴费啦!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一、参保缴费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应自2016年起补缴未参保年度的个人应缴未缴的参保费用,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
特别说明: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需到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人员核定。
二、待遇享受
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居民医保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
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参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其他情况参加居民医保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资助参保对象
1、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2、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3、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4、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5、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四、缴费方式
1、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微信的生活缴费、赣服通等互联网渠道,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协议扣款等方式缴费。
2、可持身份证和医保卡到银行柜面缴费。开通城乡缴费功能的银行有:江西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
3、可通过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微信小程序、掌上银行、微信支付生活缴费频道)和农商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协议扣款等方式缴费。
4、可到区税务局服务大厅,通过微信二维码、自助办税终端或缴费窗口,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协议扣款等方式缴费。
5、如属于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请先到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多元缴费方式缴费。
五、服务热线
1、高新区税务局:
0791-88109620
2、高新区社保中心医保咨询电话:
0791-88312797
3、昌东镇医保所咨询电话:
0791-88357112
4、麻丘镇医保所咨询电话:
0791-85728115
5、艾溪湖管理处医保所咨询电话:
0791-88133187
6、鲤鱼洲管理处医保所咨询电话:
0791-85972091
附图:“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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