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曾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2017版目录公布以来,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目录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职业资格,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证书“含金量”进一步提升。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社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2020年底前完成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工作。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改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相关的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因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需同步作相应调整。”上述负责人说。
同时,新增“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医生资格下设置“职业病诊断医师”子项。新增职业资格项目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主要体现为“两退一进”。一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据悉,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分两批于2020年底前退出目录。
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
三是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新增了“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准入类职业资格。
相关负责人强调,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体实施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者经评价合格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均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zscx.osta.org.cn或jndj.osta.org.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