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为保障我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云南省国税系统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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