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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兼营和混合销售


(一)区别和税务处理



(二)举例


1.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很多,但分别服务不同客户。


分别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从高计税。


2.纳税人提供医疗服务并销售药品,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按主业医疗服务计税。


饭店提供就餐服务并销售自制食品,属于混合销售,一并按主业餐饮服务计税。


(三)特例


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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