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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滞纳金会影响纳税等级吗(税局产生滞纳金对信用等级有影响吗)

看过来,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扩大啦!


某企业财务到税务局办理发票申领业务,发现自家企业领票受到了限制,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因为逾期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导致企业信用等级变为了D级。纳税信用等级对于企业可以说是至关重要,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过低,申领发票、各种投标招标等等都会受到影响,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的范围,新增了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企业重整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局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后,将根据《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对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分值或状态进行调整,重新评价其纳税信用级别,并反馈纳税信用修复结果。


完成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不再受D级评价保留两年的限制,并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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