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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机构迁址是否需要审批(银监局关于金融机构迁址)


通知重点在以下两方面优化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迁址事项:


一是压缩报告时限,银行机构“搬家”服务不间断。将报告时限要求由迁址前3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有效解决了因时限过长导致经营成本增加、业务及客户服务连续性受到影响等问题。


二是简化报告材料,非银机构符合要求“简易办”。变更后营业场所根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规定及要求,无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的,报告中可不提供新址符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营业场所要求的证明文件,仅需提供符合消防特定政策要求及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非银行金融机构迁址的,报告中可不提供公安部门对营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的证明文件。


下一步,北京银保监局将持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提高银行保险机构服务质效。


(责编:鲍聪颖、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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