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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出台背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背景)

土地增值税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税种;



追根溯源:


德国 1896 年在青岛德方租界 宣布开征土地增值税,是土地增值税开征的近代起源。

此后,1905 年,德国在本 国国土正式宣布开征土地增值税,1912 年继而在德联邦推广。


英国在 1911 年宣布 开征土地增值税;


日本在 1922 年宣布开征土地增值税。


然而由于种种因素,这些国家后来都停止征收或取消了土地增值税。


目前,以土地增值的名义对土地交易征税的只有中国、意大利、韩国、中国 台湾地区。


开征该税种税的国家和地区在具体的征收管理上各有差异。


例如征税 对象,意大利和中国相同,包括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房和地;


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相仿,仅针对土地增值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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