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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许可证人防易地费(交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就必须得有人防设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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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


督促多家单位补缴相关费用


2019年,白沙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白沙存在多处建设工程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情形。为查明事实,检察官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截至2019年4月,白沙辖区至少有60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初步核算欠缴总额为995万多元。这60多家欠缴单位或个人未修建防空地下室,在地面建筑规划、设计、建筑时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但获得了住建局发放的《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检察官调查发现,住建局怠于履行职责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于是在2019年4月立案,并依据调查的证据及数据,依法向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催缴2013年至2015年期间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995万多元, 对全县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项目进行排查。


同年6月10日,住建局书面回复称已成立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统一追缴。印发69份《关于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送达58份,不能送达11份,在送达期间没有制作送达回证或者回执。同时,住建局反馈称,自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至2020年9月24日,已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11宗3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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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追缴措施不力


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我院发出检察建议后,在1年4个月内才追缴了11个单位欠款38万余元,我们在回访中发现住建局在追缴工作上措施不力,怠于履行职责,于是依法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白沙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廖梦说。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住建局在向60家单位发出通知书后的1年4个月的时间内,仅对部分欠缴人进行补充签收,没有催告缴纳,没有在调查后作出征收决定,也没有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有效行政措施进行追缴,导致大部分人防易地建设费没有得以征缴。


廖梦说,在2013年至2015年间,白沙至少有60个单位和个人在城市中新修建民用建筑时,按照法律规定应修建人防工程或者经批准后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但项目建设方既未修建人防工程也未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2020年10月28日,白沙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今年5月18日,白沙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在白沙法院开庭。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庭提交25组证据,证明住建局未按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即发放《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对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怠于履行,致使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公益诉讼起诉人向被告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被告查明至少60个单位和个人在2013年至2015年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也制作了69份《关于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并已送达58份,另有11份因联系不上未送达。然而,经公益诉讼核查起诉人核查,所有通知书均未附送达回证或者回执,也没有任何通知签收或已送达的记录,欠缴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收到通知书或口头通知均难以核实。


之后,虽然被告发出催缴、补缴通知,要求欠缴人未按通知要求一个月内到被告单位办理“人防易地建设费手续”,但在此后1年4个月的时间里,被告未向欠缴人发出行政告知书告知不缴费的后果,未依照相关法律,对欠缴人进行立案调查,作出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决定书,也未对欠缴人作出警告、责令限期修建或者补交易地建设费并可处于1万元至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致使50余个单位和个人仍未缴纳,共计欠费高达700多万元。被告在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履职和怠于履职情形,造成固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侵害了国家利益。


另外,被告在未征缴人防异地建设费的情形下就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发证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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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被判追缴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住建局作为主管单位,在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先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情况下,对2013年至2015年的建设项目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法。


法院审理确认,在2013年至2015年,白沙全县有70宗项目未缴纳入防易地建设费,共欠缴金额746万多元。扣除其中有9宗项目在被告开展追缴工作前已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2宗项目经核实已建设人防工程,1宗项目因土地闲置问题被收回,2宗项目未开工建设等21宗项目合计金额384万多元外,尚有49宗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共362万多元。


担任该案审判长蔡型才介绍,本案中,住建局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仍未依法完全正确履行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追缴职责,且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侵害到国家利益。


7月12日,法院依法判决,住建局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未按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即发放《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法;责令住建局依照法定程序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个人和单位履行追缴法定职责。


白沙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说,法院审理确认70宗建设项目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700多万元。在这70宗建设项目中,扣除已建设的人防工程、未开工等21宗建设项目外,有49宗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共362万多元。公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后,住建局追缴了25宗项目欠款,合计金额为147万多元;法院判决后,住建局又对5宗建设项目进行了追缴,目前还有19宗建设项目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未追缴到位,住建局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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