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县税务局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乡县财政局
新自资〔2021]148号
关于调整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
执行时间的通告
为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契税缴纳补贴执行时间进行适当延长。即,凡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2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纳税人提交补贴申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其他事宜仍按照《关于新乡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的通告》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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