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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加减免最新政策)


2021年国家为了大力扶持国内各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惠及了很多企业和职工。


那么,2021年附加税减免政策会持续到2023年吗?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聊一聊这方面的信息。


2021年附加税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1年第1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021年第5号)


目前已经明确了月销售额15万可以免征增税税优惠政策会持续到2022年12月31日,但是会不会延长到2023年还暂未有相关通知,建议以正式的文件为主。


但基于现在的市场现状,之前起征点从10万提高到15万,未来会再次提高或者延缓时长都说不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即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5%计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此外,2021年个税优惠政策已经明确将延续至2023年底!具体如下: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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