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3项费用,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照执行。此外,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计征滞纳金。长沙还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免征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欠费滞纳金。
“此次减免无需企业申报,系统自动办理。”长沙市人社局副局长周柏清介绍,6月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可直接享受减免政策,无需申报和递交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