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进境分运行李?
收到分运行李运抵提货通知后,收件人可以向行李所在海关业务现场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下单证:
衣服、家用电器税率为20%
家具、书籍、玩具税率为13%
2.分运行李不可含有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
受疫情影响,办理分运行李遇到困难,怎么办?
特事特办的范围限定为2019年12月以来(含12月)进出境人员的分运行李,根据疫情对人员进出境影响的情况,海关办理此类分运行李手续的截止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凡需特事特办的,由旅客本人或代理人凭旅客本人进出境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实际进出境记录办理分运行李海关手续,本人对有关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签名承诺属实,随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分运行李为本人所有、未在本人进境时(或出境前)依法申报分运行李的原因、近期不再进出境(前往分运行李所来自的国家、地区)的承诺等相关情况、以及对不实说明及该批分运行李依法承担责任。
注意,特事特办以一次能办清为前提,并与分运行李所有人最近一次出境记录对应。
特事特办
具体包括哪些情况?
01 分运行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运出或运进。
特事特办:
疫情期间已进境人员办理进境分运行李手续,不受现行规定“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运进”时间限制;疫情期间已出境人员办理出境分运行李手续,不受现行规定出境前办理的时间限制。
02
进境时未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及申报有分运行李。
特事特办:
不要求旅客对此前随身行李进行补报,也不给予其分运行李与随身行李合并计算的免税待遇。
03 本人不在境内,无法亲自办理分运行李手续。
特事特办:
可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凭进出境申报材料(包括有效证件复印件及实际进出境记录、经本人签名确认的进出境物品清单和委托书、情况说明及翻译件等)办理其分运行李进出境申报手续。
如当事人可提供今年内本人自用物品进出境办理记录及原清单,证明此次为原物品出境或进境的,可由代理人直接向海关办理。
对于无法提供物品进出境记录的,可由本人在中国境内所任职的单位出具任职情况及分运行李情况的证明信,由代理人向海关办理。
04 分运行李先于本人进境。
特事特办:
除按照上述的方式办理外,也可以由物主本人进境后按上述原则办理。本人进境时间距分运行李办理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如委托代理人先行办理的,本人应于实际进境后1个月内持进出境证件及进出境记录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供稿单位:天津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