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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销售酒水属于多少税率(一般纳税人销售酒水增值税税率)


案例一:


2016年12月28日某某一般纳税人餐饮酒店的营业日报显示,当天营业收入为106000元,其中菜品收入50300元,面点收入45100元,酒水收入106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菜品收入 50300


主营业务收入-面点收入45100


主营业务收入-酒水收入10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


纳税提醒:


1、 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又售卖酒水的,属于混合销售,按照主业餐饮的适用税率6%计征增值税;


2、 发票开具项目:餐费;


案例二:


2016年12月28日某某一般纳税人餐饮酒店销售给客户定制酒一批,该批定制酒的售价为117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酒水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纳税提醒:


1、 上述酒水的销售并非餐饮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又售卖酒水的,不属于混合销售,按照混业经营业务处理,酒水销售的适用税率按照17%计征增值税;


2、 发票开具项目:酒水;


总结:


这里的“外卖食品”是指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直接将外购的酒水、食品未进行后续加工而且不是附着于餐饮服务直接单独对外销售的,应按照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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