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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合作社农产品免税吗(合作社收购本社员的农产品再销售免税吗)


A问: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得税,销售收购的农产品是否也免征增值税所得税?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 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 48 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含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收购合作社本社员农产品销售的免增值税,收购其他人的再销售不免增值税,企业收购农产品再销售的不免企业所得税。



看完这些,小编只想说,该交的税就交,只有合法核对可以免交的税我们才可以不交哟~


PS:好久没给大家留作业了,今天重新给大家留一个作业吧,请听题:


科技研发费现在还需要取得科技厅的批复才能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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