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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2017年134号文件6(保监会2017年134号文件原文)

年金险,因其在资产保全、资产传承、隔离债务、防范婚姻风险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成为众多高净值人士青睐的产品。


那从法律层面来看,年金险的优势在哪里?今天我们一起来揭秘年金险的六大法律作用!


一、掌握控制权,实现精准传承

对于高净值客户和高净值家庭来说,资产的安全、稳定、有序传承是必须要考虑的事情。


但是,因为遗产问题,导致兄弟反目、家族决裂的案例俯拾皆是。


用好年金险,可以完美解决生前及百年后的资产控制和有序传承。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同时,《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父母可以通过投、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合理规划,确保控制资产,并根据意愿分配资产的份额。


如:父母可以自己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指定为自己的一个或多个子女(只要在合同中明确受益比例即可)。


这样配置的优势在于,父母作为保单的投保人,牢牢掌握保单的控制权。同时作为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年金来支撑幸福的老年生活;还可以根据子女的表现,随时变更子女的受益比例。


真正做到想给谁就给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百年之后,子女可以通过保险合同,快速获得保险金。避免了遗产的争夺和遗嘱公证等其他成本的支出。


二、绝对安全,用合同载明收益

说到安全,就要提到刚性兑付。不能刚性兑付,说明连本都保不了。那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那现在能刚性兑付的有哪些?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能刚兑的,只有定存和保险。看到这里你可能说,不对啊,我买的理财产品就是保本的啊。


如果你再听到有保本的理财,建议马上去举报,因为对于理财,政策根本不允许保本!


你也可以认真看下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能找到保证收益等相关描述的,只能说明你看了个假说明书。


那凭啥说保险可以刚兑?因为保险合同上已经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明了保证收益率。



其实,保险能够刚兑,是由于保险的法律属性决定的。保险,就是要安全和长期收益。


《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第二条:


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的保证收益率一般在2%-3%之间,比如上图的2.5%。


这个收益率,低吗?不高!


但是我们还要搞清楚两个事情:第一,这个是保证收益率(保本的前提下保证2.5%收益),不要拿去和有可能损失本金的其他投资方式去比。第二,这个2.5%是不管未来利率如何变化,持续存在的,10年之后这样,20年、30年之后只要合同生效,仍然是这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体量逐渐变大,发展速度走低,货币的机会成本(利率)下降这几乎是不可逆的。大的趋势是逐渐向下,直至零,甚至负利率。


现在看2.5%确实不高,就如十几年前看当时的保险产品8%的利率也不高一样,那现在还有8%的保险产品吗?且行且珍惜,其他话,我觉得不用再讲了。


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创新经济论坛上表示,实际上我们中国还是可以尽量避免快速地进入到这个负利率时代


负利率时代,2.5%肯定是整条街最亮的仔!


三、明确归属,规避婚变风险

婚前财产,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前提下,极易发生混同,转化为共同财产。


且不说基本一结婚就混同的现金类资产,就算署名一人名下的婚前房产,也很可能因为买卖、抵押等各种情形转化为共同出财产。


通过年金险,可以非常清楚地界定财产的属性,避免被分割。


那如何配置保险架构呢?


第一种保险架构:父母作为投保人、被保人,子女作为受益人。


这样设计的好处是:父母掌控保单的控制权,可以领取生存金来养老,百年之后保险金归属子女一方。与前文第一条的架构一样。


至于为啥只归属子女一方,根据就是《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相关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子女作为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就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架构是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作为被保险人,父母作为受益人。


这样可以保证子女有生存金来补贴生活,而子女领取的生存金,也基本都是属于个人所有。为啥说是基本属于?因为这里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有分歧,详细请参见之前的文章(法保课堂第10期:婚前一份年金险,婚后不分好安全,父母懂了都会买。)


四、预设防火墙,保证个人及家庭资产安全

企业主是我国高净值人群的主力,但我国企业最大的问题是公司治理不健全、财务制度不规范、公司财产和家族财产没有严格的界限


这就导致一旦企业经营出问题,很容易波及到家庭财富。


通过年金险,可以设立企业和家庭的防火墙,增强财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但是,要实现财产防火墙的作用,投、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安排要做好,否则可能会失去效果。


建议的架构是企业主的父母作为投保人,企业主作为被保险人,可以享受年金收益,子女作为受益人,达到避债的目的。


这样的设计条件下,就算企业主因为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欠债,也不会影响到保单的状态。


五、调节税负,降低传承成本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那满期金、生存金呢?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暂未征收


除了个人所得税之外,还有一个税种要特殊说明,遗赠税——遗产及赠与税。


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赠税。但是,随着共同富裕时代的到来,房产税已箭在弦上。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作为调节收入的主要税种,相信不会太远


通过法理来说,就算遗产税来临,通过人寿保单的提前安排,也可以大大降低税务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中指出: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指定了受益人的理赔金,连遗产都不算,何来的遗产税征收?


六、锁定资金,保证现金流

很多企业,因为现金流无法持续导致经营出现问题。所以,资产的变现能力和变现速度也是进行配置前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这保证了保单没有被保险人的同意,不能被转让或质押,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


同时,这并没有丧失资金的灵活性,投保人可以根据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快捷借款,并且线上线下均可操作,非常灵活,贷款期间保单权益不受影响。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第四条:


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


千万不要小看这80%哦,这意味着投保人可以随时变现现金价值的80%。在亟需现金的时候,这就是非常好的渠道。


以上,就是年金险在法律层面的六大功用。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年金险都是资产配置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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