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只有在纳税人于年度内取得综合所得收入或经营所得收入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因为增加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而产生退税。如果取得上述收入没有预缴过税款则不存在退税的情形。扣除标准方面,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在申报上,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两种方式中选择,一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申报扣除;二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