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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光明公明税务局官方网站)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SZZZ2020-QA0005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法政路34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0755-274001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姐,0755-83026699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1项,拒绝进口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在3年内(即从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4、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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