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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11月2日上午,对湖街道财税分管领导同仓山区税务局对湖分局副局长一行走访街道辖区内经营性房产。 在走访商户的过程中,通过给商户分发《致私房出租纳税人的一封信》,督促房东前往仓山区税务局缴交应缴纳的房土两税。各家商户均表示会配合完成纳税义务,尽快前往税务局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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