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泉州出口加工区土地招商(泉州出口加工区综合服务中心)

7月14日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布


《晋江市泉州出口加工区西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涉及用地面积70.0963公顷(1051.4445亩)


其中居住用地37.5873公顷



晋江市泉州出口加工区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用地位置:磁灶镇井边村,共 1 个镇 1 个村,另涉及部分国有土地。本方案东至悟道路, 西至纵十一路,南临 G324 国道,北至综保路。


用地面积:范围面积 70.0963 公顷。其中井边村集体土地面积 52.9968 公顷,国有土地面积 17.0995 公顷。


成片开发必要性: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晋江产业结构、整合土地的需要;是出口加工区打造“三个基地”,建设“四 个中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综保区产业扩容升级,进一步加速园区化、集群化的开发进程,推动其向深度、 高端转型的需要;是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促进“产城人”深 度融合,打造职住平衡、功能复合、产城一体的高品质产业新城 的需要。




方案全文如下↓↓↓




晋江市泉州出口加工区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 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晋江市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2006-2020 年)、《泉州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晋江市泉州出口加工区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磁灶镇井边村,共 1 个镇 1 个村,另涉及部分国有土地,范围面积 70.0963 公顷。其中井边村集体土地面积 52.9968 公顷,国有土地面积 17.0995 公顷。本方案东至悟道路, 西至纵十一路,南临 G324 国道,北至综保路。农用地面积为 0.0577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0.0503 公顷), 占成片开发范围的 0.08%;建设用地面积为 70.0386 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 99.92%;不涉及未利用地。


三、项目的必要性


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晋江产业结构、整合土地的需要;是出口加工区打造“三个基地”,建设“四 个中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综保区产业扩容 升级,进一步加速园区化、集群化的开发进程,推动其向深度、 高端转型的需要;是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促进“产城人”深 度融合,打造职住平衡、功能复合、产城一体的高品质产业新 城 的需要。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70.0963 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 18.4489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4.2671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 地 5.8583 公顷,居住用地 37.5873 公顷,工矿用地 3.9347 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括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合计 28.5743 公顷,公益性比例 40.76%, 满足《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 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 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 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 区或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55.5374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2023 年,3 年内实施完毕。


九、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晋江市人 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文 〔2017〕46 号)标准实施征地补偿。晋江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 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出口加工区西成片开发范围内容积率控制在 1.0-3.0 以下,其中商住用地主体建筑以 34 层及以下的高层、中高层为主, 容积率控制在 2.5—3.0。既优化了用地结构,完善了配套设施,科学配置了土地资源,大大促进土地 的集约高效利用;又划定了城市增长线,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规 模,避免不成熟的土地开发行为。出口加工区西成片开发预计 固定资产总投资 225480 万元,投资强度为 6000 万元/公顷。


(二)经济效益:本次成片开发具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效益, 待出口加工区西成片开发范围内完全建成并投产后预计五年 内年产出强度为 15000 万元/公顷。通过腾挪生成可供出让的经 营性用地 41.522 公顷,预计全部投产后五年内年利税额为 11.56 亿元,可实现地均利税达 3000 万元/公顷的目标,将为带 来新的税收增长点。


(三)社会效益:出口加工区西成片开发将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可直接拉动近 1300 名产业工人就业,并拉动上下游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同时本次成片开发将进一步完善产业 相关配套功能,公益性设施用地面积达 28.5743 公顷,结合地形地貌和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形成“环形 方格网状”的路网骨架结构,满足企业员工及周边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


(四)生态效益:本方案将遵循“一环数片、分台建设”的 整体布局开发模式。区内设一条宽 32 米的环形主干道,联系外围各个开发建设地块,既分区明确又灵活自然,便于开发建 设,富于弹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远期设计 3 万吨/日,近期 1 万吨/日,采用改良型奥贝尔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为《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B 标准, 具备处理泉州出口加工区内生活污水的能力。


十一、结论


《晋江市泉州出口加工区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滑动查看


此外


南安市人民政府也于近日发布了


4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涉及用地面积150.7255公顷


(2260.8825亩)



01、榕桥项目集中区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用地位置: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村、施坪村、祥堂村, 共 1 个街道 3 个村;涉及 3 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 级开发区。


用地面积:总面积45.4172 公顷


主要用途: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交通运 输用地(公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陆地 水域(河流水面)、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方案全文如下↓↓↓


榕桥项目集中区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概述


(一)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规定,经营性用地项目需报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土地征收。本方案涉及工矿用地、商业用地、仓储用地等产业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 5 号)规定,应当先行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上报省政 府同意后方可组织上报土地征收。


(二)编制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当地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 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要以人民为中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 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 性用地的比例,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 权益,充分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 意见。


2.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城市(镇)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 确保开发的必要性。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编制工作, 着重解决实际问题。


3.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 避让优质耕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际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 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 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 3.《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 (闽自然资发〔2021〕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4.《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7.《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制定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8.《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9.《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10.其他相关资料


二、编制条件


(一)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底,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 587.1378 公顷>500 公顷。2019 年和 2020 年,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分别为 33.52%和 22.4%,均已超过 15%。截至 2021 年 3 月底,南安市闲置土地面积 82.0803 公顷 >50 公顷。2019年和 2020 年,南安市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 为 76.89%和 52.72%,均已超过 15%。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南安市无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面积、范围


本方案涉及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村、施坪村、祥堂村, 共 1 个街道 3 个村;涉及 3 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 级开发区。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5.4172 公顷,其中:农用地 32.7194 公顷(其中:耕地 15.5694 公 顷),建设用地 9.5927 公顷,未利用地 3.1051 公顷。


(二)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南安市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 3 年(2021 年-2023 年)。


(三)基础设施条件


1.交通条件


榕桥项目集中区是南安市市级工业园区,园区拥有四通 八达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机场、港口均在 1 小时圈内。距南安市中心 7 公里、距泉州中心城区 18 公里、距厦门国际 机场 55 公里、距晋江机场 36 公里、距泉州后渚港 25 公里、 距官桥粮食城 8 公里、距石井芯谷项目 40 公里、距“中国水 产餐饮第一镇洪梅镇”25 公里。园区主干道榕桥大道与泉州 环城高速公路“南安(南)”互通口对接、与Ⅰ级公路南官 公路连接,这些高运量的交通线路为本园区的产品快速运输 提供了便利及可靠的保障。


2.给排水条件


本园区的用水主要引自南安中心城区的美林水厂,水厂 远期规模为 25 万 T/d。规划从中心城区的给水干管引一条给 水管至本区,区内给水管网由 DN150-DN300 组成,给水管道 沿道路敷设,布置在道路西侧和北侧的人行道下,能够满足 园区用水需求。


3.供电条件


园区有 10kV 供电电源引自规划的榕桥 110kV 变电站,主 变容量为 80MVA。高压电力走廊,高压架空线路需设保护走 廊:220KV 线路(单杆)为 35 米,110KV 线路(单杆)为 25米,35KV 线路(单杆)为 20 米。基本可以保障片区今后的 用电需求。


4.供气条件


本区设置一座榕桥高中压调压站,由榕桥高中压调压站 引出中压管网到区内用户,满足片区供气需求。


四、必要性分析


(一)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南安市高质量发展 的需要 2021 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南安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发 挥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打造硬核成果形成发展胜势, 率先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围绕“十四五”经济发 展定位和目标,南安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项目、促转型,培育发展新动能。本方案位于南安市中部板块的柳城街道的榕桥项目集中区, 革升不锈钢管水管项目、恒利达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等项 目作为其近年来引进的重要机械生产项目,对于园区积极培 育和大力发展机械及建材业,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从 而助推南安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 南安市城市化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工业企业过于分散,大量中、小企业散布城乡,出现了大量的集工业、商 业、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群。工业、商住用地混杂降低了区域 环境质量,造成了区域环境问题突出,同时制约了南安市城 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城市功能布局不明确,工业布局分散, 对中心城区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大,阻碍了南安市营商环 境和整体城市形象的提升。新的发展时期,南安市重点规划打造“一心 五片区 十 四园区”的产业园区布局结构,本方案位于“五片区”中的 机械装备产业集群的榕桥工业集中区,园区规划建设以高新 技术工业为主导,以建材、机械、机械制造为发展方向,兼 有居住、商贸的现代化工业园。本方案实施后,引进搬迁盈 利能力较强的泉州恒利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福建革升不锈 钢水管有限公司等当地龙头企业,加快不锈钢制品、机械配 件等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工业制造为主线,高新技术为支撑, 进一步强化园区产业集聚优势,形成规模效应,优化产业布 局,保障产业体系具有持续增长动力,促进榕桥工业产业集 群化发展。


(三)是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区域联系的需要 本方案选址在区域交通较为便利的榕桥街道,能 提供较 为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但从现有的路网建 设情况情况,道路建设未能有效覆盖到周边村落,园区内部 之间、园区与周边村落之间的路网未能有效联通,园区主要是还是依靠榕桥大道对外发生联系,周边居民尤其是村落之 间的通行较为不便。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园区内部和周边施坪村、下 都村等的联系,为区内与区外的交通对接起到了完善和优化 的作用,能够较好的发挥路网的联通效应,进而提高区域路 网的整体经济效益,并有效联结周边地块,从而有力发挥产 业的集群效益,实现市政道路衔接过渡和谐,公共设施资源 共享。


(四)是提升政府形象,助力乡村振兴的需要 早在 2012 年,为加快项目征收实施进度,切实保障被征 地农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南安市提出了回拨地政策。本方案中适当预留了回拨地,这些回拨地的兑现,可以为当 地提供可供长期使用、收益资产,大大提升政府形象,提高 被征收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配合度,助力乡村振兴。


五、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45.4172 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交通运 输用地(公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陆地 水域(河流水面)、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工业用地面积 9.5650 公顷,实现泉 州恒利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福建革升不锈钢水管有限公司、 福建省现代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福建晋佳机械有限公司等项目预申请用地;防护绿地面积 4.8731 公顷,实现道路安全防 护美化功能;公路用地面积 10.4342 公顷,实现完善城市道 路设施建设功能;河流水面用地 3.7085 公顷,实现防洪排涝、 净化环境功能;物流仓储用地 0.2999 公顷,实现货运仓储功 能;城镇住宅用地 0.9076 公顷,实现居住区开发功能。公益性用地包括防护绿地、公路用地和河流水面用地, 合计 19.0158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1.87%,符合自然资规 〔2020〕5 号文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45.4172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 年-2023 年,3 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 年实施面积 1.2387 公顷、完成比例 2.73%;2022 年实施面积 19.9329 公顷、完成比例 43.89%;2023 年实施面积 24.2456 公顷、完成比例 53.38%。


七、合法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南安市国土空间规划暂未批准实施,依据现行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实施,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南安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其中位于允许建设区面积 13.1651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32.2521 公顷。我市承诺方案获批后,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本方案符合南安市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严 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下简称 《产业目录》)要求引进项目,拟引进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 《产业目录》中的限制类或禁止类目录,实施成片开发后将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强化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有利 于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本方案已纳入南安市 2021 年度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 的情形。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主要通过土地征收再分配等形式, 对园区现有用地进行集中梳理、统筹谋划,因地制宜配置用地,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现有土地使用效益,防止城镇建设空间的过分开发和扩张,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将原有低效、闲置的土地资源进行再配置,为重点项目资源要素保障,为南安市高质量发展储 备后续力量。本方案工业用地投资预计不低于 6.9 亿元,工业用地面积 21.1716 公顷,投资强度 3259 万元/公顷,符合《福建省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 年本)》要求。


(二)经济效益评估


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后,通过资源要素供给,保障革升不锈钢管水管项目、恒利达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等项目用地,积极培育和大力发展机械及建材业建设,提升区域盈利能力,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从而助推南安的高质量发展。本方案预计投资 10 亿元左右,这些将成为当地的资产, 也将进一步完善地区区域招商引资的社会环境和交通运输环境,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将增加当地财政收入。本方案预计年产值 3 亿元,年税收不低于 5000 万元,经济效益显著。


(三)社会效益评估


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后,一是将提高成片开发及其周边区域的生产能力,尤其是机械配件、不锈钢制品生产产量将极大提高,完善供给体系,形成规模集聚效应,促进产业提升,助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二是布局公路用地 10.4342 公顷、绿地 4.8731 公顷、河流水面 3.7085 公顷、城镇住宅用 地 0.9076 公顷,人均公益性用地达到 0.0317 公顷,完善了园区内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片区间的联系,提升项目建设区域的配套服务和环境;三是为周边居民创造大量就业机 会和工作岗位,预计可以带动就业近 800 人,带动剩余劳动 力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四是通过适当布局城镇居住用地和商业设施,为园区内部及周边居民提供居住生活配 套,满足片区内的企业职工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消费需求。


(四)生态效益评估


根据《南安市榕桥项目集中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建议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广循环经济,提高引进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一是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从而改变地表植被的种类及覆盖程度。土地开发建设导致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将农业用地 转为非农业用地。因此,在开发前将严格按要求落实农用地 和未利用地现状调查、地表水分析,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三 是提高绿地面积。通过设置绿地 4.8731 公顷,绿地率达到 21.3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 0.0081 公顷,对于减少噪音污染, 加强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 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切实做好榕桥片区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严格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物排放。在项目建设的同时,根据区域环境承载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完善所在片区环境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九、征求意见情况


(一)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 2021 年*月*日,南安市政府已组织听取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本方案已征求成片开发范围涉及的南安市的 1 个镇 1 个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


十、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 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滑动查看


02、永泉山中弘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用地位置:南安市水头镇曾庄村,共 1 个镇 1 个村;涉 及 1 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用地面积:总面积24.8517 公顷


主要用途: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含防护绿地、公园绿 地)、交通运输用地(含公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和特殊 用地(宗教用地)。



方案全文如下↓↓↓


永泉山中弘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概述


(一)编制背景


展望“十四五”,全球新一轮产业分工和贸易格局加快重塑,我国产业发展进入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的重要窗口。“十四五”时期对于我国制造业发展同样是及其关键的时期, 到 2025 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必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为高质量推进经济发展,南安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 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项目、促转型,培育发展新动能。为保障各项目科学布局,集约节约土地利用, 促进产业合理发展和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规定,经营性用地项目需报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土地征收。本方案涉及工矿 用地等产业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规定, 应当先行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上报省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二)编制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 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要以人民为中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 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 性用地的比例,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 权益,充分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 意见。2.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城市(镇) 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 确保开发的必要性。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编制工作, 着重解决实际问题。


3.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 避让优质耕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际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 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 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 3.《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 (闽自然资发〔2021〕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4.《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 (闽自然资发〔2021〕6 号)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7.《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8.《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9.《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10.其他相关资料


二、编制条件


(一)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底,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 587.1378 公顷>500 公顷。2019 年和 2020 年,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处 置率分别为 33.50%和 20.17%,均已超过 15%。截至 2021 年 3 月底,南安市闲置土地面积 82.0803 公顷 >50 公顷。2019 年和 2020 年,南安市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 为 14.77%和 52.72%,不属于连续两年处置率低于 15%的情 形。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南安市共有 1 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 (省级)2018 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 50(共参 评 88 家),2019 年排名第 47(共参评 93 家),2020 年 排名第 23(共参评 93 家),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在全省后三 名的情况,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南安市无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面积、范围


本方案涉及南安市水头镇曾庄村,共 1 个镇 1 个村;涉 及 1 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4.8517 公顷,其中:农用地 16.8143 公顷(其中:耕地 1.7715 公顷), 建设用地 6.7420 公顷,未利用地 1.2954 公顷。


(二)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南安市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 2 年(2021 年至 2022 年)。


(三)基础设施条件


1.交通条件


本方案位于永泉山生态科技园(以下简称为园区),地 处水头镇域中西部,距福厦高速铁路晋江内坑站场约 15 公 里,离福厦高速公路水头出入口约 5 公里,离晋江机场约 20 公里,距泉州港石井港区约 5 公里,泉州绕城高速南石支线 出入口位于本园区东北侧,园区内还有国道 324 线,这些高 运量的交通线路为本园区的产品快速运输提供了便利及可靠 的保障。


2.给排水条件


园区内水网较多,大多属灌溉渠,其中较大水系为沙溪, 该水网呈树枝状分布于区内,水系宽约 2~6m,水流较缓,流量受降雨量影响明显,汛情多集中在 5~9 月,占全年流量 的 70%以上。污水管道管径主要为 DN300~DN600。


3.供电条件


园区内有双塔双回路 220KV 高压走廊经过园区以及双塔 双回路 110KV 经过园区,且增设一座 110KV(3×63MVA)变 电所,基本可以保障片区今后的用电需求。


4.供气条件


天然气经规划区内调压站调压后进入本区中压管网。规 划区内燃气管道采用中、低压二级系统,中低调压设备结合 用户类型、住宅情况采用柜式调压、箱式调压和用户调压相 结合的供气方式。满足片区供气需求。


四、必要性分析


(一)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南安市高质量发展 的需要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 程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南安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 关键时期。在新的发展时期,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粤闽浙沿海 等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南安市东邻泉州中心市区,南接厦门 市,是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的重要一环,也是加快闽西南协同 发展,优化协同发展格局,构建“一核三湾两带两轴”发展 格局的重要节点。2021 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 家新征程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南安市“十四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 现代化,发挥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打造硬核成果形成 发展胜势,率先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围绕“十四 五”经济发展定位和目标,南安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项目、促转型,培育发 展新动能。本方案的实施,能够通过资源要素供给,保障装 配式建筑生产项目和大理石生产项目用地,积极培育和大力 发展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 从而助推南安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南安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双城、双轴、三带”,南部板块


(南翼新城)应积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石材 产业,商贸物流业,空港经济、临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 态休闲、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本方案位于南翼新城水头镇, 是建设国际石材之都的核心区,重点推动石材行业的高端化、 环保化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本方案推进以装配式建 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 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 挥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道路,是解决传统建筑业长期以来大而 不强、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链协同水平不高、产业组织碎片 化、建造方式粗放落后等突出问题的必然选择。


(三)是推动产业发展,保障福建省重点项目落地的需 要 本项目是福建省重点项目,项目将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 的新型建筑工业为主,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和产业优势,重 点发展石材产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打造以生产大理石 为主导、特色鲜明的建筑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新 型建筑工业化进程,共同打造立足南安辐射厦漳泉的新型建 筑产业高地。为了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 作,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亟需编制本次土地成片开发方 案,保障项目的顺利落地。


(四)是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便利周边居民的需要本项目拟建道路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区域对外交通,为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为园区企业和职工出行提供便利、加强与镇区的经济往来发挥重要作用。本方案选址在经济发展 程度较高的水头镇,作为石材重镇,区位交通优越。本方案的实施将提供较为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为区内与区外的交通对接起到了完善和优化的作用,能够较好的发挥路网的联通效应,进而提高区域路网的整体经济效益, 并有效联结周边地块,从而有力发挥产业的集群效益,实现市政道路衔接过渡和谐,公共设施资源共享。


五、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24.8517 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含防护绿地、公园绿 地)、交通运输用地(含公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和特殊 用地(宗教用地)


其中工业用地面积 14.0988 公顷,实现装配式建筑和石材的工业申请用地;防护绿地面积 1.3106 公 顷,实现道路安全防护美化功能;公园绿地面积 3.3728 公顷, 实现建设市民公共空间功能;公路用地面积 3.2153 公顷,实 现完善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功能;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0.1702 公 顷,实现公共停车配套功能;宗教用地面积 2.0611 公顷,实现宗教民俗功能。


公益性用地包括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公路用地、交通 场站用地和宗教用地,合计 10.7529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3.27%,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24.8517 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 面积 2.2313 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22.6204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 年-2022 年,2 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 年实施面积 5.3749 公顷、完成比例 23.76%;2022 年实施面 积 17.2455 公顷、完成比例 76.24%。


七、合法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南安市国土空间规划暂未批准实施,依据现行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实施,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南安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其中位于允许建设区面积 10.4116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14.1474 公顷。我市承诺方案获批后,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 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是:至 2025 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迈进 2000 亿大关,一般公共预 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翻一番,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 速高于全省、泉州市平均水平。一是坚持创新引领,推动产 业地标崛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关键共 性技术攻关、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链融通创新,至 2025 年,石材陶瓷、机械装备、日用轻工率先迈入千亿产业集群, 培育一批 500 亿级“新星”产业群,工业总产值突破 5000 亿 元。本方案符合南安市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方 案拟开发的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将严格按照《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要求准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目录。项目实施后将强化自然资源要素市场 配置,推动石材产业集聚,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打造世 界市文化之都和推进建筑业现代化等“十四五”规划目标和 任务的实现。本方案已纳入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 的情形。本方案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已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点白莲寺遗址。建议项目实施单位邀请专业队伍对项目 用地范围进行现场勘探,根据踏勘结果和项目实施范围确认是否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方案通过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土地征收再分配等形式,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将原有低效、闲置的土 地资源进行再配置,为南安市高质量发展储备后续力量。


一 是通过集约利用园区土地,因地制宜配置用地,合理安排用 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现有土 地使用效益,防止城镇建设空间的过分开发和扩张,实现土 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本方案充分利用现有 建设空间进行扩大再生产,加强土地资源有效配置,预计工 业用地总投资不低于 25500 万元,工业用地面积 14.0988 公 顷,投资强度不低于 1808 万元/公顷,符合《福建省工业项 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 年本)》要求。二是在满足经营性 用地需要的基础上,加强公路用地、宗教用地、防护绿地和 公园绿地等用地配套,有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效益评估


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后,能够完善地区区域招商引资的 社会环境和交通运输环境,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将增 加当地财政收入,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其中省重点项 目南安中雄年产装配式建筑 20 万平方米项目和南安市重点 项目弘超石材项目达纲生产后,将成为区域现代化建筑产业的一个典型,助推现代化建筑产业发展,提升区域盈利能力。本方案预计新增投资不低于 3 亿元,年产值不低于 3 亿元, 年税收不低于 3806 万元。同时,在资源环境承载规模合理的 前提下,合理设计用地规模、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强度控制 指标。


(三)社会效益评估


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后,一是将提高成片开发及其周边 区域的生产能力,尤其是装配式建筑生产产量将极大提高, 完善供给体系,形成规模集聚效应,促进产业提升,助推全 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二是布局公路用地 3.2153 公顷、绿地 5.3063 公顷,有利于完善园区内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片区间的联系,提升项目建设区域的配套服务和人居环境;三是为周边居民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预计可以带 动就业近 300 人,带动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水平。


(四)生态效益评估


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着眼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 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和重要环境敏感区。一是相比较传统建筑,装配式建筑行业本身具备节水、节能、节时、节材、节地、环保的“五节一环保” 特点,能够有力地支持国家建设,减少环境污染、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降耗;二是耕地主要分布在方案中心区域, 主要位于中雄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成规模,耕作价值不高, 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将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三是 通过设置绿地 5.3063 公顷,绿地率达到 21.35%,对于减少 噪音污染,加强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使项目 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 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是今后还将加强 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土壤、地下水环 境的污染防治。


九、征求意见情况


(一)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 学者意见 2021 年*月*日,南安市政府已组织听取相关部门、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二)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本方案已征求成片开发范围涉及的南安市的 1 个镇 1 个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


十、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 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滑动查看


03、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用地位置:南安市水头镇下店村、石井镇联丰村和下房村, 共 2 个镇 3 个村;涉及 3 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用地面积:总面积 59.9964 公顷


主要用途:交通运输用 地(公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含防护绿地、公园绿 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工矿用地(工 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方案全文如下↓↓↓


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概述


(一)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 (五)项和第二款规定,经营性用地项目需报省级人民政府批 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土地征收。本方案涉及工矿用地、商业用地 等产业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规定,应 当先行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上报省政府同意后方可组 织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南安市正在极力打 造世界石文化之都,本方案作为南安市未来规划的重点项目, 对于加快石材产业转型,提升石材行业集聚优势,改善周边环 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当地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要以人民为中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 用地的比例,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2.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城市(镇) 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 确保开发的必要性。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编制工作,着 重解决实际问题。


3.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 让优质耕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 利用相关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 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 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 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4.《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 (闽自然资发〔2021〕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5.《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 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 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 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 号)》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9.《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制定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0.《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1.《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12.《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控制 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南政文〔2021〕52 号) 13.其他相关资料


二、编制条件


(一)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底,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 595.8835 公顷>500 公顷。2019 年和 2020 年,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处 置率分别为 33.52%和 22.4%,均已超过 15%。截至 2021 年 1 月底,南安市闲置土地面积 105.0797 公顷 >50 公顷。2019 年和 2020 年,南安市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为 14.77%和 52.72%,不属于连续两年处置率低于 15%的情形。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南安市共有 1 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 (省级)2018 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 50(共参评 88 家),2019 年排名第 47(共参评 93 家),2020 年排名 第 23(共参评 93 家),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在全省后三名的 情况,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南安市无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面积、范围


本方案涉及南安市水头镇下店村、石井镇联丰村和下房村, 共 2 个镇 3 个村;涉及 3 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59.9964 公顷,其中:农用地 44.5238 公顷(其中:耕地 42.6500 公顷), 建设用地 13.3674 公顷,未利用地 2.1052 公顷。


(二)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南安市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 施周期为 3 年(2021 年至 2023 年)。


(三)基础设施条件


(1)交通条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园区内现有交通道路主要有智慧路、 南石高速、下店路等,与纬六路、滨海大道相汇,交通条件良 好,满足本成片开发交通需求。


(2)给排水条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园区途经陆地水流,水源由路经的寿 溪引接,具备良好供水条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城市雨水管或排洪渠,就近排入天然水体。建设后污水可直接排入园区 污水处理设施。


(3)景观条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园区依托寿溪沿线景观的滨水景观展 示轴和南石高速两侧绿带形成的绿化展示轴。园区形成横贯寿 溪滨水景观蓝带与园区景观绿带,纵向穿过南石高速景观带的 三条景观展绿带,同时园区与下店公园、寿溪滨水公园、桥下 公园等多节点相连,可以为园区提高绿化率,保护生态环境, 提高园区绿地率,同时提供休闲娱乐放松的场所。


(4)配套资源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园区内包含智能制造加工区、商业配 套服务区、共享仓储区、智能示范区、综合服务区等五区,结 构功能齐全,服务区域完备。


四、必要性分析


(一)是石材行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的需要


南安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双城、双轴、三带”,南部板 块应积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石材产业,商贸物流业, 空港经济、临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休闲、文化创意等新 兴产业。提升实力南翼是要求以南部三镇一体化发展的思路, 全面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与提升,推动南部地区城镇功能的 重构和整合,建设南安市南翼新城。本项目位于南翼新城水头 组团和石井组团,是建设国际石材之都的核心区,需要抓住破 局变革的机遇,借势循环经济的东风,瞄准石材产业转型升级 “下一站”,从“买全球卖全球”到筑起石材文化高地。通过 高起点的规划、高标准的规划,强化设计赋能,推动全产业链 建设,构筑循环经济的智能新典范,进一步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为园区企业创造更为优良的创业发展环境。本方案将依托海尔 卡奥斯工业互联网和南安石材产业资源优势,以南安石材产业 数字化转型升级目标,以工业互联网赋能石材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多产业融合发展,相互“引流”,加快南安商贸物流建设, 发展智慧物流仓储,打造多重功能的国内智能制造石材标杆园 区和闽西南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助力南安石材产业升级,走向 可持续发展道路,建成世界级石材产业基地。


(二)是完善城市配套,便利周边居民和产业园区的需要。


本项目拟建道路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区域对外交通,为居 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加强与城区的经济 往来发挥重要作用。本方案选址在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水头镇 和石井镇,作为石材重镇,区位交通优越,但本区域急需打造 物流仓储更加便捷、智能化水平更高、更加环保的新型产业平 台,以产业集聚发展促进用地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 益。本方案的实施将提供较为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市政基础设施 条件,为区内与区外的交通对接起到了完善和优化的作用,能 够较好的发挥路网的联通效应,进而提高区域路网的整体经济 效益,并有效联结周边产业区,从而有力发挥产业的集群效益, 实现市政道路衔接过渡和谐,公共设施资源共享。


(三)是落实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拉动内需的需要。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和升级的重要空间聚 集形式,担负着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城市化建 设等一系列的重要使命,也逐渐成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重 要载体。本方案在利用南翼新城石材集聚的区位优势,由政府 主导,龙头企业参与,利用国家基础设施资金,加大基础设施 投入,开发建设循环经济园区,将吸引和吸收优质企业园区入驻,推动项目建设,增加就业岗位,拉动内需。


五、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59.9964 公顷,主要用途为交通运输用 地(公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含防护绿地、公园绿 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工矿用地(工 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其中公路用地面积 9.2597 公顷,实现完善园区内道路设施建设, 车辆与人员往来通行功能;公园绿地用地面积 3.5231 公顷, 实现建设公共活动空间,调节环境功能;广场用地面积 0.9428 公顷,实现建设公共活动空间功能;河流水面用地面积 1.7877 公顷,实现水域景观美化、调节环境功能;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0.3028 公顷,实现社会停车场功能;科研用地面积 7.1104 公 顷,实现科学教育、研发功能;商务金融用地面积 0.9358 公 顷,实现金融、办公功能;商业用地面积 4.6599 公顷,实现 建设商业设施,增强商业活力功能;体育用地面积 0.4815 公 顷,实现体育活动、健身锻炼功能;文化用地面积 0.9273 公 顷,实现石文化展示交流中心功能;防护绿地用地面积 0.1001 公顷,实现安全防护、美化环境功能;物流仓储用地面积 4.4145 公顷,实现货运、仓储功能;工业用地面积 25.5508 公顷,实 现石材、智能等产业项目建设功能。公益性用地包括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 通运输用地、陆地水域,合计 24.4354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73%,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 低于 40%的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59.9964 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已实施 面积 2.6379 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57.3585 公顷,计 划实施周期为 2021 年-2023 年,3 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 年实施面积 8.3221 公顷、完成比例 14.51%;2022 年实施面积 7.3587 公顷、完成比例 12.83%;2023 年实施面积 41.6777 公 顷、完成比例 72.66%。


七、合法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南安市国土空间规划暂未批准实施,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实施,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2006-2020 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本方案 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 条件建设区,未涉及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南安市承诺方 案获批后,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南安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世界石 文化之都。石材产业向设计研发、跨界融合、终端应用、创意 文化、C 端销售、结算中心方向延展,石文化成为产业发展核 心动力,建成引领全球石材产业发展潮流风向的重要产业中 心”。本方案符合南安市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引进 的项目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执 行,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目录。实施成片开发后,通过石粉、 废料等废弃资源回收,打造智能石材循环经济园区,进一步增 强南安市石材行业优势,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本方案已纳入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 用或开发的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本方案占用耕地面积较大,将严 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并采取耕作层表土再利用措施,减 少土壤破坏,保持地力。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方案通过土地征收再分配等形式,充分利用城镇化程度 较高,经济价值较高的周边区域,引入海尔集团卡奥斯公司进 驻,作为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龙 头企业参与,整合资源集中开发,实现智能物流、石材智能化, 助推土地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为南安市城市发展储备 后续力量。一是通过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因地制宜配置用地, 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 高现有土地使用效益,防止城镇建设空间的过分开发和扩张, 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本方案充分利用 现有建设空间进行集中开发建设活动,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 地,加强土地资源有效配置,预计工业用地总投资 20 亿元, 工业用地面积 25.5508 公顷,投资强度 7827 万元/公顷,符合 《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 年本)》要求。二是在满足经营性用地需要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公 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用地配套,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利用城市公共配套建设,加强公园、管网等市政建设,连接周 边居民生活区和园区,缩小通行距离和通行时间,缩小城乡差 距,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经济效益评估 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后,能够完善地区区域招商引资的社 会环境和交通运输环境,基础设施是投资的重点之一,有力于 吸收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拉动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 产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例,吸引外来人口,提升商业活力, 成为新的城市经济增长点之一;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将为园区 内企业的生产、产品、材料运输提供有力的交通便利条件,对 于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 实意义。在资源环境承载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合理设计用地规 模、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强度控制指标,预计投资不低于 30 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 2794 万元/公顷,缴纳税收不低于 9600 万元。


(三)社会效益评估 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一是将彻底改变旧有落后面貌,不 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满足片区及周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 质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不断增强幸福 感和获得感,实现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推 动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二是增加就业人数,提升商业 活力。实施成片开发后,预计新增就业人口及带动就业约 4000人,本项目公益性用地为 24.4354 公顷,实现人均公益性用地 为 0.0061 公顷/人。同时,通过石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和商业、 金融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成片开发及其周边区域的生产能 力,形成规模集聚效应,促进产业提升。


(四)生态效益评估 本方案正在抓紧推进控规环评编制工作,落实现状调查和 地表水分析,结合南安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严格企 业准入,提高入园环保门槛,助推石材产业绿色发展、循环发 展。为规避各种生态环境风险的发生,项目在建设之前及运营 后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严格遵照石材行业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 标准进行规划建造。同时,采取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做好土壤、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防治, 设置绿地 4.5660 公顷,绿地率达到 7.61%,加强恢复生态绿 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 编制园区级的应急预案,根据区域环境承载力,建立健全环境 风险防控体系,配合当地政府建设和完善所在片区环境预警体 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 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九、征求意见情况


(一)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 学者意见 2021 年*月*日,南安市政府已组织听取相关部门、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二)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本方案已征求成片开发范围涉及的南安市的1个镇1个村 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


十、结论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滑动查看


04、南安市英都镇市级阀门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用地位置:南安市英都镇龙江村、英东村,共 1 个镇 2 个村;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用地面积:总面积 20.4602 公顷


主要用途: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 用地(防护绿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和陆地水域(河流水面)。



方案全文如下↓↓↓


南安市英都镇市级阀门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概述


(一)编制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 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以下简称《标准》) 规定,本方案涉及工矿用地等产业用地,应当先行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上报省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上报土地征收。为了中国恒阪阀门基地规划用地的合理开发和建设,提高土地使用的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满足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 管理的需要;适应南安市英都镇城镇发展、建设目标和要求, 确保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各项目标得以实施;改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更好地指导土地的开发建设,达到促进和拉动本基地 的发展目的,提高城镇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南安市人民政 府依据《标准》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 则(试行)》(闽自然资发〔2021〕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等要求,组织编制了本方案。


(二)编制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当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 策。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要以人民为中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 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 用地的比例,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2.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城市(镇) 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 确保开发的必要性。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编制工作,着 重解决实际问题。


3.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让优质耕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 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3.《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 (闽自然资发〔2021〕3 号);4.《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 (闽自然资发〔2021〕6 号);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 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7.《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制定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8.《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9.《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10.《中国恒阪阀门基地控规修编报批稿(单元图则 2000 坐标)报批稿》;11.其他相关资料。


二、编制条件


(一)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底,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 595.8835 公顷>500 公顷。2019 年和 2020 年,南安市批而未供土地处 置率分别为 33.50%和 20.17%,均已超过 15%,符合《实施细 则》的要求。截至 2021 年 3 月底,南安市闲置土地面积 105.0797 公顷 >50 公顷。2019 年和 2020 年,南安市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为 14.77%和 52.72%,未出现连续两年处置率低于 15%的情况,符 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南安市共有 1 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福建南安经济技术开发 区(省级)2018 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 50 位,2019 年排 名第 47 位,2020 年排名第 23 位,均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在全 省后三名的情况,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南安市无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面积、范围


本方案涉及南安市英都镇龙江村、英东村,共 1 个镇 2 个村;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20.4602 公顷,其中:农用地 11.1679 公顷(其中:耕地 4.6016 公顷), 建设用地 9.2570 公顷,未利用地 0.0353 公顷。


(二)实施周期 根据项目前期与村委会及被征地群众的洽谈沟通情况,综 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资金筹措等因素, 本方案实施周期为 3 年(2021 年至 2023 年)。


(三)基础设施条件


1.交通条件 本方案位于英都镇东南部的中国恒阪阀门基地南部主导 产业园区,东侧与自然山体相邻,西侧紧挨英东公路,现有英 东公路作为主要通行道路,向东南过乌墩岭经东田镇,捷径到 厦门市仅 88 公里,向东北 6 公里通仑苍镇与省道 308 线相接, 通过省道 308 线往东进入南安市区和泉州市区,往西进入安溪 县,对外交通便利,能基本满足阀门产业园区的运输需求。


2.给排水条件 南安市英都镇市级阀门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6 给水:英都镇镇区现状有水厂 1 座,位于荣星村,水厂规 模 0.5 万吨/日,水源引自英溪。园区给水已根据《中国恒阪 阀门基地控规修编》规划由现状自来水厂沿英东公路铺设管径 300mm 的给水管道进行供给,能满足园区成片开发实施后用水 需求。排水:园区污水沿英东公路铺设管径 300mm 的污水管道, 将污水收集并输送到至仑仓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沿英东 公路铺设管径 1000 的雨水管道,就近排入石牛水库支流,能 满足园区成片开发实施后排水需求。


3.供电条件 英都镇现有 1 座 35KV 变电站,装机容量 5000KVA。园区 通过沿英东公路布置孔数 12、管径 150mm 的电力管道,保障 园区的用电需求。


4.供气条件 园区用气由镇区北侧高中压调压站提供,沿英东公路布置 管径 300 的燃气管道,能满足园区成片开发实施后供气需求。


5.通信网络条件 英都镇现有 1 座电信分局,装机容量 2 万门,现状电信用 户约 1 万门,移动通信主要依托英都移动通信网络,移动通信 网络可实现全区无缝隙覆盖,能够满足该园区通信网络服务


四、必要性分析


(一)是南安市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需要


“十三五”时期,南安市全市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352.72 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长 4.9%、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 长 5.5%,位列 2020 年度中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第 27 位、工业百强县市第 15 位。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定成就的 同时,南安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 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存在短板 弱项。南安市的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未来的工作应围绕推动 高质量发展来落实。在新的发展时期,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粤闽浙沿海等城市群 一体化发展,南安市东邻泉州中心市区,南接厦门市,是粤闽 浙沿海城市群的重要一环,也是优化闽西南协同发展格局,构 建“一核三湾两带两轴”发展格局的重要节点。本方案位于南 安市“双极三翼”西部组团的英都镇,水暖阀门是其传统支柱 产业,在新发展阶段,南安市政府提出要求加快阀门产业园建 设,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 率变革,加快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实体经济体系,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在物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


阀门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相关装置的正常生产、安全运转 和环境污染。在阀门行业中,先进技术能够保障阀门生产水平 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连续 10 余年的高速增长,使我国的阀门 制造业站在了全球制造大国的高位,但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和中 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阀门市场需求总量在大幅度缩减,而需 求结构却在迅速提升。英都镇周边现有 200 多家水暖阀门企业 和众多家庭作坊,缺乏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落实生态环境 保护措施、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易出现无序竞争和严重内耗, 其生产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多不属于价值链渐次繁衍,不利于 市场环境的营造,阀门制造行业转型升级成了刻不容缓的历史 使命,提高阀门产业竞争力是现阶段转型升级的当务之急。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将进一步 发挥当地资金足、市场信息大、发展后盾强等优势,吸引小微 企业入驻,促进基地产业规模化、高端化,进一步鼓励设备智 能化,加快园区集聚化,优化产业结构;同时,与水系景观轴 和道路景观轴相接,可以进一步完善产业园的各项基础配套服 务设施和改善生态景观环境,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水 暖阀门产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落实要素保障机制,实现集约节约用地的需要


土地是城市重要的资源,针对英都现有土地资源匮乏问题,需促进土地的优化节约利用。为了实现土地的综合高效利 用需要,需要在一个相对成片的区域内,对城市基础设施、市 政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环境、交通设施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 开发、统一管理,统筹考虑经营性用地与公益性用地布局,最 大程度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低效重复建设,实现土地的 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本方案系用于引进阀门制造项目,已列入南安市重点项目清单,为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加快推进项目 建设工作,亟需编制本次土地成片开发方案。通过建设市级阀 门产业园重点引进阀门制造企业,提高阀门生产能力和质量, 实施成片开发,形成统一标准,强化企业及其产品的竞争力;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9.2570 公顷,整理农用地地 11.1679 公顷,用于本次集中建设,除提供公路、绿地、配套等用地 8.5545 公顷外,还可以提供土地 11.9057 公顷用于阀门制造 项目,有助于提高区域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南安市产 城融合发展,有效完善基础设施,引进人才,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四)加强园区对外联系,提升通行能力的需要


本方案中英东公路作为连接英东镇和东田镇的主要道路, 通过实施成片开发,对路网实施改造提升,将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强对外联系,满足周边企业和人民群众通行的需 要,加快产品物流集散,提升产品运输能力。


五、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20.4602 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 用地(防护绿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和陆地水域(河流水面)。其中工矿用地面积 11.9057 公顷、 实现工业生产活动功能;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7.7727 公顷、实 现完善城镇交通系统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 0.3413 公顷, 实现提供加油加气服务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 0.4105 公顷,实现防尘降噪,美化环境功能;陆地水域面积 0.0300 公顷,实现生态景观水系功能。公益性用地包括公路用地、防护绿地和河流水面,合计 8.2132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0.15%,符合自然资规〔2020〕 5 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20.4602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 为 2021 年-2023 年,3 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 年实施面 积 6.0518 公顷、完成比例 29.58%;2022 年实施面积 5.8539 公顷、完成比例 28.61%;2023 年实施面积 8.5545 公顷、完成 比例 41.81%。


七、合法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南安市国土空间规划暂未批准实施,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实施,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2006-2020 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 其中位于允许建设区面积 1.3985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19.0617 公顷。我市承诺方案获批后,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 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 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制定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持续推 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现代实体经济体系,其中在“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 业”方面提出加快阀门产业园建设的要求。本方案拟以小微创 业园模式,引进阀门制造企业,进行集中生产,形成产业集聚 效应,实现统一管理、开发,严格环保准入,符合南安市现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 规划目标、任务。拟引进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目录,本方案已纳入南安市 2021 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历史文物和生态公益林等各类保护区。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本方案通过土地征收再分配等形式,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 地潜力,将原有低效、闲置的土地资源进行再配置,为英都镇 发展储备后续力量。本方案通过利用园区未开发土地,因地制宜配置用地,合 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 现有土地使用效益,防止城镇建设空间的过分开发和扩张,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同时,还将在资源承载规模合理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布局,配套公共设施,进行 集中建设,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产业园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本方案预计可实 现土地出让收入不低于 4000 万元;拟引进项目严格按照《福 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 年本)》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工业地节约集约利用若 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2020〕55 号)规定的通用设备制 造业投资强度不低于 1931 万元/公顷的要求进行管理,预计引入企业年产值不低于 2000 万元/公顷、年税收不低于 225 万元 /公顷来实施,土地利用效益可行。


(二)经济效益评估本方案实施成片开发后,通过前期投入创造招商引资条件,吸引多家制造业企业进驻,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后,生产力水平得以提高,工业经济发展提 质增效;二是周边聚集众多阀门制造业企业,产业集群有利于 降低劳务、材料、运输、交易等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企业预计投资不低于 2.3 亿元在当地建厂并添加设备,这 些固定资产成为当地的潜在资产;四是达纲生产后,预计实现 年产值不低于 2.3 亿元,每年预计创造不低于 2600 万元税收, 为地方财政做出突出贡献,财政收入的增加,有利于当地政府 持续推进经济建设,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评估 1.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 本方案以制造业为核心,发展阀门制造产业,能够提供大 量的就业岗位,有利于消化当地部分剩余劳动力,降低当地的 就业压力,有效满足园区周围群众的就业需求,使得收入增加 和生活水平提升。同时,产业发展还能进一步推进产业人才集 聚,保障百姓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也为政 府带来创收。通过对英都镇及基地内目前已建个别较大规模水 暖、阀门生产企业的调查,并参考其每公顷用地所安排就业岗 位的经验指标,预计可提供就业岗位不低于 1400 个。


2.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成片开发对土地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完善配套基础 设施,有利于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保障 南安市英都镇市级阀门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16 百姓安居乐业,有力推进城乡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方案通过英东公路改造提升 项目,可以提高道路保障程度,提高整个区域道路网的通行能 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为沿线和周边区域的经济快速发展、 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交通保障。


(四)生态效益评估 本方案着眼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以自然景观为 依托,对产业园中涉及的水系景观轴和道路景观轴进行统一规 划、合理布局。一是在工业开发的同时兼顾绿化要求,减少开 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强化生态保护管控生态环境安 全管理,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体系。二是设置绿地面积 0.4105 公顷,有利于减少灰尘、噪声污染,从而保护城市环 境。英东公路改造提升项目和生态水系景观项目、防护绿地项 目的实施与周围山体自然生态林地组成一个系统,有利于形成 “绿带环绕”的布局结构,促进产业园景观形态的美化,发挥 系统的整体生态功能。三是经市政府统筹考虑,为充分利用阀 门产业园区的独特区位优势,实现产业布局优化,不可避免地 占用较大面积的耕地,在施工中将注意加强耕地保护,在建设 运营中将督促建设方注意工程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渣土、扬尘和 尾气等问题,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九、征求意见情况


(一)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 学者意见 南安市人民政府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通过办公室发函的 方式征求各界意见,并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共收集到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以及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林业局、财政局、 水利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农业局、住建局、工信局、交通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等 12 个相关部门对 本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建议 6 份。


(二)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本方案修改完善后,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涉及的 1 个镇 (英都镇)2 个村(龙江村、英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 员意见。2021 年 6 月 16 日,英都镇 2 个村(龙江村、英东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有关规定,均相应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村 民代表同意成片开发方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均出具了 同意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回执函。


十、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滑动查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