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税率(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以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提出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国常会要求,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中有不少都是个体工商户。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在征收计算时也有别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当前的增值税税率为13%、9%、6%三档,而小规模纳税人采取按照“征收率”核定征收的简易办法。除房产销售等个别行业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为3%。


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此前,2月18日的国常会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会议提出,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