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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贸区(自贸区企业不需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贸区内企业可不提交,其他企业需向当地商务部门申请办理)


3、《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单一窗口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一、 互联网登录:


中文搜索: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



二、 登陆后注册:


企业用户注册→无卡用户注册→填写:接入地区选择:四川管理员账号注册成功



三、重新首页登录后申请资质


(不要点击我要办事)


1、点击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申请,选择自理后点击确认选择。


2、企业经营类别选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行政区划分三级:①四川省(输入数字5或者51,可以选择);②选择成都市;③选择所在区,高新区选择武侯区,天府新区选择双流区。


3、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申报(左上角) →企业信息打印(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四、打印纸质资料:


进出口收发货人: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系统打印后盖鲜章)。



打印备案回执流程


已在海关备案完成的企业可自行在单一窗口上打印备案回执,具体流程如下:


一、互联网登录:


中文搜索→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


二、登录后打印回执:


点击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申请,选择自理后点击确认选择。


在上方选择电子签章打印(点击申请证书→申请成功,关闭对话框,大约1分钟后重新点击电子签章打印,显示下载,即可打印自带印章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企业注册备案热点问答



“多证合一”实施后,我司在海关办理备案如何取得书面备案登记证明?


根据《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14号)第四款规定,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要获取书面备案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打印备案登记回执。



我司如何查询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登记信息?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43 号),第四点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海关”查询本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登记信息。



请问办理企业备案、变更等手续时,经办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已在海关办好收发货人备案,是否就可进行进出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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