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行业我们都知道其利润是比较高的 ,但同时也存在很多支出都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票,其中工程款是较难取得票据的,今天就来简单介绍下用自然人代开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解决建筑工程款难取得票据的问题,更好的为建筑公司达到减税降费的效果。
企业可通过让包工头成立小规模的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享受到园区中所得税核定征收,以个体户或个人独资的方式来承接相关业务,合理取得相关票据,但在年末时间紧张的情况下,独资企业设立周期紧张,可以考虑自然人代开解决需要发票的实际问题,
而自然人代开简单、方便、快捷,无需本人到场,最快可当天开具,三天左右出票;品目基本不受限制,除了工程款,像服务费,设计费,材料费,技术费等都适用;每人每年500万额度。目前可选择在山东、湖南地区开具,其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0.5%、综合税率为1.56%。无需汇算清缴,二次缴纳税费。
例:
某包工头300万的工程款在山东通过某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300/1.01*1%=2.97万
附加税:2.97*6%=0.18
个税:300/1.01*0.5%=1.49
综合税率:4.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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