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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案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作为借款主体吗)

政府投资1300万元的养老公寓


为何长期“脱管”?


财政资金建设的灌溉工程,


后续整改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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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设置亲情绑定功能?


11月9日上午,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迎来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以及13个设区市财政局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社会关切。


养老公寓为何长期“脱管”?


《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未经批准不得处置,财政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近日,淮安市民徐女士向政风热线反映,淮安市淮阴区养老公寓作为政府投资的养老项目,通过内部招标,承包给了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家属,而家属又通过转租的方式对外出租,赚取差价。


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路188号的养老公寓共有9栋楼房,由政府投资1300万元,于2011年建成。除其中一栋用作淮安市淮阴区民政局办公大楼以外,其余全部对外出租。目前,该片养老公寓内共有现代康复护理养老中心、康乐老年公寓等3家养老机构。



现代康复护理养老中心负责人徐女士租下两栋楼房,占地面积不到2000平方,年租金刚开始20万,之后每年递增,最高一年达到将近23万,合同和房租是与罗桂琴个人对接。而康乐养老公寓负责人顾先生租下了3栋楼房,年租27.2万元,租金转入张莉莉账中。



罗桂琴、张莉莉是什么人,两人为什么能取得养老公寓8栋楼的承包经营权呢?记者了解到,养老公寓的产权方为淮安市淮阴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其前身为淮阴区民政局下属的福利公司,目前的法人代表为淮阴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祁建功。祁建功表示,张莉莉是张绍邦的女儿,罗桂琴就是原任副局长的夫人,而张绍邦是原先局里的救灾救济科科长。


淮阴区民政局介绍:为了防止“盈利就包,亏本就跑”的事情发生,因此当初民政局采用内部招标的方式,以每年51万元将养老公寓的承包权交给了民政局内部人员,再由承包人对外招租。



目前,养老公寓内除了几家养老机构,竟然还有不少住家户在租住。原来,当时养老公寓入住率不高,通过政府协调,这里安置了一些原先职教中心的拆迁户。初步估算下来,这些养老公寓对外出租的年租金,不低于51万元,这其中产生了差价。



淮阴区民政局介绍,当初将养老公寓内部承包,是基于现实的考虑。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完善和规范,2019年9月,淮阴区纪委已经介入,民政局原副局长已受到了党纪处分。区纪委同时责成淮阴区民政局终止与罗桂琴、张莉莉出租合同,追缴出租差价所得,退缴财政。合同到目前暂未终止,是因为当事人到法院诉讼,法院判决维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



2007年4月17日施行的《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作为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淮阴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在将养老公寓对内承包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上报给区财政部门呢?


2014年12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违法违规行为。淮阴区财政局平时又是如何监管的呢?如果单位不申报,是不是就很难发现?



淮安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乐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对外进行出租都要向财政部门进行报批,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所有的收入全部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该交到财政账户里,纳入单位的综合预算管理。从短片里反映的问题来看,单位对应该申报的资产没申报,并且对整个资产的出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的批准。



财政部门作为国有固定资产的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大监管的力度,加大抽查的面,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起到震慑的作用,促使大家来遵守财政纪律。财政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工作上有着明显的不足和瑕疵,这个养老公寓项目新建于2011年,投资了1300万,到2020年12月,资产仍然没有纳入财政部门建立的资产管理系统,从工作上来看,淮阴区财政局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上,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基础工作薄弱,要以此为例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


另外一方面,如果是隶属于事业单位为主体来新建养老公寓,而且是政府全额投资1300万,应该是属于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对这项新建的资产从工程完毕之后,就应该做相应的决算,上报相关的资产资料,而不应该拖到2020年为止,在财政的资产报表里面对这项资产还是空白,这是最大的问题。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洪林:要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基础管理工作,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省财政厅专门建立了资产管理系统,要发挥系统便捷高效的特征,力争做到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能够通过这个系统完全的呈现出来。最终还是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


财政资金建设的灌溉工程,后续整改情况如何?


去年10月26日,在《政风热线·市长上线》走进连云港全媒体直播节目中,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留云岭村村民反映,当地村民以种茶为生,由于茶田在山上,灌溉不便。2013年财政拨付资金在茶田铺设水管和喷灌系统,2014年修完,可却一直不出水。直播现场,连云港市财政局回应,将对项目进行整改。本次财政厅上线前,记者再次联系了留云岭村村民,村民表示,尽管对塘坝进行了清淤,但使用功能仍旧不够理想。



连云港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为民:这个项目是连云区宿城街道在2014年5月份完工的,省市区各级财政一共投入了165万,根据当时的资金管理规定又自筹了10%,也就是16.5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板路、过路函、供电线路等等,整个工程完工以后也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进行了管护制度,从项目本身来看形成了相对完整的闭环。


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包括工程的施工、招标以及验收,都是符合规定的,包括验收过以后初始一段时间的运行没有问题。对于反反复复出现不出水的问题,经分析了根子在于水源问题。项目主要是用塘坝里的水,在降雨比较正常的时候可以满足灌溉的需要,根据工程的设计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出现旱情,各方面的水就不够用了,灌溉也没有水,生活用水也没办法进行保障,这个时候就会出现缺水的问题。


作为整个灌溉系统农业开发项目的核心项目,不能让项目完工以后就放任自流,就靠天吃饭。塘坝根据旱情的需要,自身的设计容量需要提高,增加供水保障。另一方面塘坝的水既然有多项功能,需要有精细化的管理。在降水正常的时节,按照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需要,按照时间、用量如何调度水量要有一个计划,精细化的调度和管理管控很重要。最后在出现旱情的时候,要有一些应急的预案,比如引进其他的水源,包括引进自来水。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洪林:对于连云区的这个项目,无论是区里面还是市里面,可以和相关的职能部门,从项目规划上面再看,特别是对以前已经兴办的项目,在后续的专项资金安排上面能不能继续跟进,比如水源有问题的,从水源改进来处理,这样通过后续的继续投入,来保证项目设施能够有序的发挥作用。第二个要和项目的管理部门协同配合,要有健全的责任支撑体系,要靠相关的职能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来构建针对项目管理的更加科学的、有序的跟踪机制,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可以持续解决连云区村民的诉求。


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 能否设置亲情绑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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