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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增值税税负(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负率是多少)






互联网红利下的网络货运平台



受益于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崛起,当前数字化发展形势一片大好,近几年不少物流企业迎着风口踏浪前来,开始对互联网模式下的物流行业进行全新摸索。其中,网络货运平台便成为资本竞相追逐的“风口”之一。


网络货运,俗称无车承运人,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其实长期以来,我国的公路运输具有“多、小、散”的特点。大多数的货车司机都是个体司机,往往局限于面对面的熟人交易模式,因此导致货与车的匹配效率较低,以及形成过高的物流成本。


而网络货运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短时间内物流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快了对散乱物流信息的收集、管理以及应用,提升了整体供应链效率,有利于我国物流市场结构逐步从分散走向集中,形成“零而不乱、散而有序”的格局。


当前,网络货运已经成为我国物流行业新业态,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700余家企业取得了网络货运经营资质。在交易类平台中,网络货运平台占比高达90%。




网络货运经营业务涉税风险分析



但是在行业发展迅猛的同时,网络货运企业也慢慢变成了“过票”的代名词,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乱象丛生,一些共性税务风险已经逐步显现出来。


1.信息造假,业务真实性难保证


信息流中最核心要素是业务真实,按国家要求,平台企业对每一笔运单的行车轨迹、卸货点、运行时间等,要“有迹可循”,且严格的审核流程。


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平台却利用不同网络货运企业数据不共享的漏洞,采用事后补单方式,编造货运单以及磅单,存在运输信息造假的可能,即以虚假业务通过平台上线骗取发票,具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风险巨大。


例如某平台运单过程无轨迹信息,通过假造或者用其他轨迹代替的方式来进行轨迹匹配,运货的实际路线、时间、单据与轨迹不对位,这是明显的信息流造假。







2.线上过单刷票


在近几年,一些平台在代收货款、资金结算的过程中,完全脱离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在运单结束后,将运费线下集中付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转给实际承运人,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刷票嫌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539号)曾披露:经对无车承运人试点进行调研,发现无车承运业务普遍存在,运单与资金流水单匹配率低。部分试点企业上传的运单为车货匹配业务单据,而非承运业务单据,导致大部分运单数据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资金流水记录,试点企业运单与资金流水单匹配率仅为19.9%,仍然存在线上刷单、线下交易的灰色操作,部分试点企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车承运,未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很多托运企业和司机都没有意识到,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资金无法达到“四流合一”,也会面临被税务部门和当地交通部门的严格审核。







3.虚假抵扣,进项错配


在货运行业中,油卡抵运费、油卡异地抵扣、买卖发票、虚假抵扣等不合规现象一直存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应遵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等扣税凭证。


案例:某平台将油气进项错配,将A地购买的油卡,作为B地运输运费抵扣给B地承运人,从而增加进项抵扣降低税负成本,这实际上就是虚假抵扣,涉及偷税严重的违法行为。加油的客户并没有和购买加油卡的物流企业达成买卖的合意,且从税务角度看上述油品消费并不在物流过程中,实质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高抵低征,混淆收入类型,增值税税负明显偏低


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款。但是,作为从事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轻资产企业,如果从成立至今没有购买过资产,也未经营过货物,仅赚取物流辅助服务费,是不会出现留抵税的。


案例:A公司从事无车运输业务,长期增值税税负偏低,且有较高的留抵税额,税务机关调取企业的电子底账,并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开受发票进行分析,发现企业取得的均为运输发票,税率为11%(现为9%),而对外则将大部分业务类型开具为6%的“物流辅助服务费”发票。


案例中,A公司开具与真实业务不符、税率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定性虚开发票,同时以虚开发票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构成偷税,被税务机关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相应罚款、滞纳金。







如何守住税务安全“红线”



那么,面对网络货运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税收问题,网络货运平台要如何做才能守住税务安全“红线”?


首先,增强企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网络货运体现的是资源整合能力和信息技术,最终目的是降低成本增加效率,不是弄虚作假的手段,要加强对网络货运税收政策的宣传,增强企业的诚信纳税意识。


其次,是确保业务真实性,防范虚开虚抵等税收风险。


网络货运税务合规的前提是建立在业务真实性的基础之上,要求合同流、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才能确保业务真实可靠。因此,平台要做到行车轨迹有迹可循、资金运行轨迹真实可靠、确保票据合规合法、拒绝补单行为,尤其是对平台数据不能做任何修改,保证平台数据真实有效。


再者,是搭建供应链全结构。


由于“互联网 物流”的特性,网络货运平台容易形成跨部门、跨上下游合作伙伴的信息堵塞,造成不透明、弱连接、难协同的物流信息化困境。


比如在途运输的信息不对称,运输路线偏移,客户不能随时知道货物运输状态。通过供应链全流程的透明,在供应链全结构框架也可以给税务筹划提供更充分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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